浙工商消〔2018〕14号《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

浏览量:          时间:2018-08-09 03:24:56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



浙工商消〔2018〕14号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现将《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广泛做好指引的社会宣传工作,大力鼓励发动线下实体店按照指引主动规范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深入推进今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之“全省1万家企业主动作出高于或优于法律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的目标实现,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指引试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工商局、省消保委报告。


附件:浙 江省线下实 体店无理由退 货指引(试行)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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