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市函〔2018〕179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9-03 23:02:1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8〕1791号





各有关行业协(学)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省住建系统行业协(学)会作用,深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切实净化市场环境,建立良好市场秩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和突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行业协(学)会应充分发挥熟悉行业情况、会员单位数量多的优势,调动会员单位力量,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鼓励和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企业、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请各行业协(学)会在工作网站上设置扫黑除恶专栏,公布我厅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举报电话:020-83133551;举报邮箱:gdszjthejbx@126.com;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邮编:510045),畅通企业和群众的线索举报渠道。

二、明确线索摸排重点

各行业协(学)会主要围绕下列6个线索摸排重点内容,采用座谈、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组织所在行业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一)建筑市场领域。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垄断砂石等建材供应、强迫交易。

(二)房地产市场领域。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房地产中介公司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

(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

(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干预容积率调整、项目规划审批,实施违法建设,以暴力手段阻挠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六)其他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

请各行业协(学)会应指定专人,认真收集线索信息,详细登记,建立完善线索管理台账,线索收集报送过程须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将线索以周报表(详见附件1)和月报表(详见附件2)形式及时报送我厅。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3)于2018年7月  日前报送我厅。

三、加强沟通合作

近期我厅将组织与各有关行业协(学)会、企业座谈,了解全省住建系统涉黑涉恶的具体表现和存在问题,听取行业协(学)会、会员单位对扫黑除恶和行业治乱的意见、建议,共同推进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成果。

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附件:【略】

1. 协(学)会扫黑除恶主要工作情况统计表(周报表)

2. 协(学)会线索目录清单移交明细统计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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