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社规〔2018〕2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9-05 23:18:0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8〕27号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关发〔2013〕32号)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实施,延长有效期至下述规定日期。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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