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委〔2008〕88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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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




浙委〔2008〕88号





(2008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切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浙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是事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近年来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探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工作基础。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矛盾尚未解决,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支撑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产业层次低、布局散、竞争力弱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企业主要依靠低成本、低价格竞争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正处于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正在发生一系列带有转折性、阶段性特征的新变化,在一定时期内我省将面临世界范围的经济增长减缓和通货膨胀的双重压力,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和要素价格高企的双重压力,面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自身竞争优势弱化的双重压力,面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解决当前我省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应对未来各种压力和挑战、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切实增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感、责任感,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

(2)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不懈地走科学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着力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全面提高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和普惠性,推动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的跨越、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迈进,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

(3)基本原则。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把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基本目标。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在努力确保即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着重在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上下功夫,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经济持续的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把调整结构作为主要途径。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大力推动产业结构、需求结构、生产要素结构、空间布局结构调整,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模式,加快提升浙江经济整体素质。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根本动力。统筹谋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提高技术、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的贡献率,加快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加快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再创浙江发展新优势。

——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改革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推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城乡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

(4)主要目标。力争到2012年,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这方面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和人才支撑体系,全社会科技投入、科技活动人员数、发明专利授权量、新产品销售收入均比2007年增长一倍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2%以上,科技对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水平有较大提高,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为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打下坚实基础。

——调整产业结构取得重大突破。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一二三次产业联动发展深入推进,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7%,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26%和32%,传统产业技术水平达到20世纪90年代末国际先进水平,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取得重大突破。耕地和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比重明显上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确保“十一五”期间下降20%和削减15%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城市化水平超过60%,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速向农村延伸覆盖,大力推进城乡交通、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处理一体化,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筑现代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5)加快发展服务业。着力改变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经济增长过分依赖工业支撑的状况。紧贴工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和商务服务等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5%左右。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和专业市场,加快发展旅游业,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社区服务等各类生活性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引导和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科学规划建设各类软件园、科技创业园、动漫和创意产业园、现代物流园和中央商务区,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主业突出、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服务外包,促进中心城市加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杭、甬、温三个中心城市(市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均超过50%。积极推动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服务业市场体系,优化服务业组织结构,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先进技术和管理以及优势企业,提高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和国际化水平。

(6)加快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改变我省工业主要处在低端产业和低附加值加工环节的状况。支持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和具有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特别要在通信设备、生物与新医药、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和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发展上取得较大突破。完善装备制造业发展政策,大力推进电站装备、大型石化装备、轨道交通设备、纺织装备等重要领域装备的本地化。加快建设一批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石化、能源、汽车、船舶和钢铁等临港重化工业项目。实施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技术赶超计划、万亿技改促进升级计划和万家企业信息化工程,引导促进企业加快由一般加工和贴牌生产为主向自主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为主转型,使我省纺织服装、皮革塑料、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通用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等重点行业的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居全国前列。全面提升块状经济发展水平,积极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加快建设现代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和基地产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达到75%以上。

(7)加快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着力改变农业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低和比较效益低的状况。积极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鼓励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以规模化专业大户经营与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切实保护好1500万亩标准农田,确保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做强做优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10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主要动植物种子种苗、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10个农业高科技产业,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机械化,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农业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和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完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全面推行责任农技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培育专业服务组织,加强“农民信箱”、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体系建设。

三、优化要素支撑结构,加快构筑节约集约创新发展的新格局

(8)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为主要抓手,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的驱动力。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积极引进大院名校,进一步发挥在浙部属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围绕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围绕主要行业和重点区域技术创新,建设50个左右行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围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鼓励和支持高校、地方、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引导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成为面向行业、企业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000家以上,国内专利授权总量6万件以上,法人企业商标拥有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200项左右,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例达到90%以上。

(9)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强省建设。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科教兴省战略,不断强化人力资源的支撑保障作用。大力提升全民受教育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加强素质教育,普及15年教育,义务教育完成率每年不低于98%,85%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建设标准,75%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等级标准,等级幼儿园覆盖面85%以上,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达到250人左右,完善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农民专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浙江省特级专家制度、“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钱江人才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回归计划”、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以创业创新人才为重点,全面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和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人才总量达到860万人,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500人左右,企业R&D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社会R&D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比重超过60%,高技能人才超过150万人。

(10)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制定12项节能降耗强制性地方标准,推广实施500余项重大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千家重点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0%,五年综合节能3300万吨标准煤以上。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和节水节材等工作。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整体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单位生产总值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分别减少20%和15%。深入实施污染减排、水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保护和生态创建等八大工程,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2%以上,80%以上的省控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35%以上的县(市)达到省级生态县(市)标准,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位居全国前列。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四、优化需求结构,加快构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新格局

(11)促进消费持续快速增长。把稳定消费预期,增强消费能力作为工作的主要着力点,不断扩大消费需求。加快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社会事业体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城乡共享的公用设施体系,进一步稳定群众的消费预期,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调整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低保农户除外的70%以上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低保家庭除外的70%以上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007年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4倍,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

(12)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充分利用规划、土地要素配置、技术和环境标准等手段,引导和推动社会资金投向现代产业、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坚决制止资源消耗大、污染重、效益低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组织推动千亿基础网络、千亿惠民安康和千亿产业提升等“三个千亿”工程建设,五年总投资6460亿元,新增铁路600公里,高速公路1000公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3.1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800万标箱,机场旅客吞吐能力2000万人次,发电装机容量1700万千瓦,加固病险水库980座、海塘500公里、钱塘江干堤300公里,完成4.8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200万平方米,建设通村公路10000公里,解决500万人的饮用水安全,新建400个镇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300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加快建成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科学开发利用沿海滩涂和低丘缓坡,加大农村宅基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力度,积极盘活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和资本市场发展,完善地方金融体系,促进民间资金转化为发展资本。

(13)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统筹国际国内发展,切实改变依靠数量、价格竞争的外贸增长方式。引导企业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积极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提高。积极开拓和巩固国际市场,推动优势企业多形式建立健全国际营销网络和创建国际品牌,积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大先进技术装备和紧缺资源性商品进口力度。健全国际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机制,加强对企业、行业组织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等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五、优化空间布局结构,加快构筑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14)积极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国家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三带三圈一群两区”发展布局,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推进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建设,结合长三角地区发展规划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实施,进一步明确重点开发区域战略定位和重点开发区块产业空间布局,完善区域现代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和要素支撑保障体系,推动环杭州湾地区加快提升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温台沿海地区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地区加快开发开放步伐。充分发挥我省山海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港航强省,大力发展港航业和海洋生物、海洋能源、海洋旅游等产业,积极推动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山区特色农业和山区休闲旅游等产业,建设“海上浙江”、“山上浙江”。进一步创新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体制和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深入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推动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产业和劳动力双向转移。

(15)积极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统筹城乡要素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杭州、宁波、温州都市经济圈和浙中城市群,不断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和集聚辐射能力,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中心镇。认真总结和推广义乌强县扩权试点经验,积极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全面实施县市域总体规划,推动县域特色经济发展提升。健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扎实抓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均衡发展,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16)积极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加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大力引进对产业升级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创新区域经济合作方式,加强与兄弟省份的经济技术合作,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与央企开展多种形式的战略合作,大力吸引国内外优势企业来浙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引导省内企业以浙江为总部跨区域发展。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积极推进跨国并购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加快培育浙江的跨国公司。

六、加强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政策保障

(17)不断创新和完善促进企业主动追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的引导监管作用,形成倒逼机制,使政府导向目标内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深化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战略性调整,完善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管理模式,支持企业重组做强做大,鼓励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参与收入分配,探索推行期权期股制度,加快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专精特新”的行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水价、电价改革,完善水权、排污权交易和土地优化配置制度,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完善企业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以及安全、质量、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能源、资源消耗审核制度,推行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18)不断创新和完善促进政府自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科学的导向机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成效的考核。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保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效能和行政监督机制,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推行行政审批全程代理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19)不断创新和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引导支持政策。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政府公共资源,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引导支持力度。完善落实财政投入政策,按照整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对分散在各部门的省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扩大资金规模,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领域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完善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宣传和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服务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省对市县营业税当年增收上交省部分予以返还奖励;对省级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当年增收部分给予市县20%的奖励;对当年引进的全国性金融保险机构总部(或跨国公司区域性总部),给予引进地财政一次性奖励;各地政府应拟定鼓励工业企业二、三产业分离的有关政策。完善落实要素保障政策,引导促进各地优先安排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先进临港重化工业等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引导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和成长性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大力推进优势企业上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制定实施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集聚的政策。完善落实价格引导政策,加快实现商业用电、鼓励类服务行业用水与一般工业同价,加大差别电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实施力度,逐步推行行业超限额标准用能加价政策,加快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

七、加强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组织领导

(20)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保障作用。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能力和实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善于领导创业创新、善于推进转型升级的领导核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协调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协调和督查考核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1)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宣传科学发展的先进理念、新知识和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最大限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努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决定》,抓紧研究制定落实《决定》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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