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商企注字〔2018〕18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开办快递末端网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0-16 21:24:18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开办快递末端网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云工商企注字〔2018〕18号





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52号),深化快递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降低快递物流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我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快速发展,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的规定及条例监督检查相关条款的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不再办理营业执照或工商备案登记,对其监督检查工作由条例规定的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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