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新广发〔2018〕30号《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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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新广发〔2018〕30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文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商务局、人民银行山西各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局、工商局:

为加强我省实体书店建设,推动实体书店创新发展,根据中宣部等11部门《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省委宣传部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支持实 体书店发 展的实施意 见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文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





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6〕46号)精神,充分发挥实体书店特别是新华书店等骨干发行企业在促进城乡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巩固先进文化传播阵地、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提高全民族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十三五”文化强省规划及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精髓,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工作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多元的实体书店体系,不断提升实体书店的服务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三晋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以创新增强经营能力,着力解决制约实体书店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实体书店经营模式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

发挥市场功能。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积极培育壮大多元市场主体,鼓励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充分调动发展实体书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政府作用。发挥好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行业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壮大多元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实体书店发展。

注重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作用,统筹谋划、综合施策,研究并推动扶持实体书店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形成推动实体书店发展合力。

(三)发展目标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推动实体书店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建成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主要业态,以阅读服务、创新发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以大型书城为中心,各类特色书店相配套,乡镇发行网点和社区书店、校园书店为延伸的布局合理、体系完善、贯通城乡的出版物流通网络,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业突出、经营多元、特色鲜明、环境优化的实体书店发展格局,使全省实体书店发展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实现实体书店网点总量与出版物销售额稳步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按照城市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结合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合理规划并推动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实体书店建设。

重点打造城市文化地标。到2023年,各市、县(市、区)根据当地城乡规划、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建设布局合理、数量规模适宜的实体书店。鼓励新华书店、邮政报刊等骨干发行企业大力拓展经营网点。支持连锁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便民书店、自动售书店、书报刊亭发展。支持大型商贸、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

加强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推动新华书店、邮政农村连锁网点建设项目实施,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同发展。加快实现乡镇网点全覆盖,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供销合作社、邮政局所、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站点等设立农村出版物网络代购点。支持实体书店深入乡镇农村经常性地开展流动售书、送书下乡、出版物捐赠等活动。

推动校园书店建设。鼓励在规模较大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园内及周边开设注重社会效益的实体书店,力争在2020年前各县(市、区)至少有三家中小学校园书店。引导和推动高校校园书店建设,鼓励出版物发行企业参与高校书店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各高校校园书店全覆盖。支持校园书店开展读书活动。

(二)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新华书店等国有实体书店大力发展新兴业态,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着力建设成为以图书推介和阅读体验为业态核心,相关文化产品和周边服务功能完善,集阅读推广、展示销售、学习交流、文化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连锁书店要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和统一供货机制,扩大连锁范围,形成品牌优势。支持知名民营书店做优做强,突出文化创意和品牌效应,改善阅读设施和配套服务,营造优质阅读空间。鼓励中小书店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开办少儿书店、艺术书店、交换书店、咖啡书吧等专业、特色书店。鼓励红色、古旧、民俗、景区等特色书店发展。鼓励在医院、机场、车站、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群聚集区域开办书店,设立自动售书机。鼓励实体书店延长营业时间,开办24小时书店。鼓励实体书店与图书馆合作运营,设立借阅平台和免费阅读场所,探索出版物销售、借阅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支持实体书店进一步融入科教产品、文化旅游、创意设计、艺术展览、教育培训等相关行业,建设复合式文化消费场所。

(三)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印刷等新技术手段,推进传统书店转型升级、融合发展。鼓励大中型书城和有条件的实体书店,完善信息智能化基础设施,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探索“无人书店”建设,打造新一代“智慧书城”。支持实体书店拓展网络发行业务,开发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推送、数据分析、移动支付、在线互动、个性订制等功能,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协同发展。推动实体书店与电商在区域配送、平台共享、网点共建等方面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探索“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经营方式。鼓励实体书店探索“按需印刷”、“前店后厂”等新的商业模式,形成以读者为中心,作者、出版社、实体书店紧密联系的新格局。

(四)提升实体书店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结合“智慧城市”等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实体书店运用大数据建立面向社会的信息共享平台,降低流通各环节运营成本,优化传统业务流程,贯通配送信息链,提升流通效能,逐步实现从传统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转变。推动实体书店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以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为核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鼓励实体书店积极探索第三方物流业务,以现代信息管理技术为基础,利用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供销等商业流通体系,努力形成布局合理、智慧便捷、互联互通的配送网络,提高出版物流通配送能力。

(五)加大实体书店优秀出版物供给。充分发挥实体书店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作用,引导实体书店采购供应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出版物,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知识文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出版物,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新出版物,有利于体现山西悠久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晋商诚信文化和反映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晋版出版物,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推介和展示销售工作。鼓励实体书店发挥资源优势,与出版社协同进行选题策划、创意研发,突出山西本土特色,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的优秀出版物供给。

(六)更好发挥实体书店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参与文化强省建设,参加文化下乡、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建设、文化惠民消费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开展图书展销、作家见面会、名家讲座、好书推荐、读书沙龙、读书征文、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读书文化活动,开展向贫困群体、留守儿童捐赠图书等公益活动。鼓励实体书店参与“全民阅读月”、“书香漫晋”、“全民阅读报刊行”、“人间四月读书天”等具有全省影响力的阅读活动,着力打造“书香三晋·文化山西”品牌。支持实体书店进农村、社区、家庭、学校、机关、企业、军营等开展文化服务活动,对引领全民阅读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实体书店,政府应按一定标准给予财政扶持。支持实体书店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向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购书券或对困难群众购书给予一定补贴,保障基本文化民生,拉动实体书店消费。鼓励实体书店设立晋版图书展示销售专区,推动三晋文化传播。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规划和土地政策。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体书店在城市文化功能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落实好城镇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合理规划,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性商业设施、房地产企业等为具有较强经营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规划和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实现实体书店网点和出版物代销代购点覆盖全省所有乡镇的目标,解决城乡不均衡的问题。将开办校园书店作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校园书店的整体规划,各高校要从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二)加强财税和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实体书店的力度,完善标准,优化方法,更好发挥杠杆作用。通过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实体书店创新经营项目和特色中小书店转型发展以奖励、贴息、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实体书店做优做强;加大对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对新华书店等发行企业的农村连锁网点建设项目和相关的物流、信息等配套项目给予补助;对长期坚持立足农村、服务农村的优秀实体书店给予奖励。落实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增值税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针对中小书店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为中小书店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落实单位和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其非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许可辖区内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对实体书店开展其他经营业务的,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开办实体书店。

(四)规范市场秩序。相关单位部门切实肩负起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出版物市场管理力度,加强对出版物批发市场、实体书店、网络书店、出版物展示展销活动等的执法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销售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出版、发行教材,从非法渠道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出版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行为。完善图书市场价格管理机制,打击恶意打折、无序竞争行为,为实体书店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实体书店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实体书店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应用制度,充分利用山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公示。

(五)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财政、住房与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商务、文化、中国人民银行、国税、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推进实体书店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实体书店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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