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规〔2018〕2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业活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8-10-30 03:21:1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业活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结果的通报



豫建规〔2018〕2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18〕10号)要求,我厅开展了2018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业活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按照我厅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安排,我厅下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业活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的通知》(豫建规〔2018〕14号),随机抽取了10家编制单位和17个规划编制成果,并随机抽取了6名执法人员和专家,通过核查编制单位有关资料、查阅规划编制成果等方式对规划编制单位开展检查。

二、检查结果

(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河南五方合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市)、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洛阳市)、平顶山市规划编制中心(平顶山市)、濮阳市昌隆规划建设有限公司(濮阳市)4家单位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未通过本次检查。

河南三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上蔡县盛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河南省百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蔡县)3家单位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要求,未通过本次检查。

洛阳华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洛阳市)、河南大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鹤壁市)、周口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周口市)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要求,通过本次检查。

(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业活动情况

河南五方合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市)、平顶山市规划编制中心(平顶山市)、濮阳市昌隆规划建设有限公司(濮阳市)、周口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周口市)、上蔡县盛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河南省百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蔡县)6家单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行为或违反强制性标准修改城乡规划的行为。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洛阳市)、河南三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洛阳华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洛阳市)、河南大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鹤壁市)4家单位从业活动中未发现异常情况。

三、整改要求

(一)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的整改要求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河南五方合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市)、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洛阳市)、平顶山市规划编制中心(平顶山市)、濮阳市昌隆规划建设有限公司(濮阳市)、河南三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上蔡县盛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河南省百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蔡县)等7家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整改结束后,我厅将进行复查,如仍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相应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将按规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业活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

对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业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河南五方合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市)、平顶山市规划编制中心(平顶山市)、濮阳市昌隆规划建设有限公司(濮阳市)、周口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周口市)、上蔡县盛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河南省百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蔡县)等6家单位,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丙级资质的监管,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时发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存在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18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业活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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