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海法〔2017〕33号《天津市海洋局行政复议办理工作规定》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8-11-03 00:46:47

天津市海洋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洋局行政复议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津海法〔2017〕33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参照市政府、国家海洋局等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海洋局行政复议办理工作规定》,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 津市海 洋局行政复 议办理工作规 定


 

2017年3月22日

天津市海洋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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