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会协〔2018〕106号《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
浏览量: 时间:2018-11-27 21:27:49
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苏会协〔2018〕106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为指导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规范管理人执业行为,省注协制定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注协反馈。
附件:江 苏省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破 产管理人业务指 引(试行)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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