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党〔2018〕8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工作规程》

浏览量:          时间:2021-08-15 04:35:07

中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工作规程》的通知



豫建党〔2018〕84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工作规程》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8年12月15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工作规程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厅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推荐工作规范、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人才名称。本规程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省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建设系统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人才。

第三条 职责分工。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厅人事教育处为牵头部门,负责各类人才的整体组织认定推荐工作;相关处(室)、厅属单位负责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社团组织等单位中做好文件传达、政策宣传、人才选拔、材料汇总等工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社团组织等积极参与推荐本单位、本领域各类人才人选;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负责推荐工作的全程监督监察。

第四条 工作启动。厅人事教育处按厅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及时将文件和领导批示意见分转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下发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社团组织,并按文件要求如期选拔、汇总本行业相关人才。

第五条 材料收集。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单位按时将本行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报厅人事教育处。厅人事教育处汇总各行业人才资料,编制候选人情况简表,为组织专家评审做好准备。

第六条 组织评审。在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监督下,厅人事教育处从我厅各类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召开评审会,按照“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在候选人中评选出初步推荐人选。在抽调专家时,应遵守回避原则,禁止抽调来自候选人单位的专家。评审专家应具备政治立场坚定,大局观念强,业务素质高,具有保密意识等基本条件。

第七条 党组研究。厅人事教育处将高层次人才初步认定推荐人选的评审过程及初评结果向厅党组汇报,厅党组研究决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

第八条 社会公示。按照相关要求厅人事教育处将高层次人才最终认定推荐人员名单通过厅机关网站、张贴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 结果上报。厅人事教育处将我厅最终推荐人员名单及推荐过程形成综合报告,呈领导签批后上报高层次人才推荐评审发起单位。

第十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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