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2018〕22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弘扬社会正能量宣传出彩物业人”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弘扬社会正能量宣传出彩物业人”活动的通知
豫建〔2018〕222号
全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大力学习贯彻《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积极宣传推广在物业行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物业管理行业正能量,营造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行业氛围,进一步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党﹝2018﹞27号)的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弘扬社会正能量 宣传出彩物业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河南省建设工会、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办、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宣传对象和条件
(一)宣传对象
在河南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一线员工,包括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员、设施设备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养护工等六个岗位;主要通过宣传我省基层物业人在真诚服务业主、构建和谐的物业服务环境等方面所做出不懈努力的优秀事迹,树立一批行业标杆,鼓励从业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物业管理事业,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宣传人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三年以上;
2.思想作风正派,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善于钻研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学以致用,技能精湛;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亲和力,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服务意识强、态度好,真正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为业主排忧解难;
5.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6-2018年度,在平凡的岗位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获得业主的广泛好评;事迹具有代表性,在行业内具有示范榜样效应。
三、推选流程
1.申请人填写《 “弘扬社会正能量 宣传出彩物业人”活动申报材料》(附件),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后加盖公章上报至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2.各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申报材料,统一收集汇总后,填写推荐意见上报至我厅;
3.我厅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人和申报材料从人物事迹影响力、社会责任感和所引发的示范效应三个方面综合评价,选出各岗位十大人物及事迹,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弘扬宣传。
四、推选材料
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提交两份《“弘扬社会正能量 宣传出彩物业人”活动申报材料》(附件)、被推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展示被推选人工作风采的照片两张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时,事迹材料电子档(word版)和照片(jpg格式,大于1M)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ncpma@163.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至2019年1月15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弘扬社会正能量 宣传出彩物业人”活动是推动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和文明行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积极动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推荐行业内先进典型和优秀模范,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诚信守诺,确保事迹真实。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关,严格落实推选条件,推荐单位和个人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承诺所申报的事迹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参加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结合此次活动,积极挖掘身边的“匠心精神”,宣传推广物业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弘扬先进典型的正能量,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温度,创建城市美好生活。
六、联系方式
厅文明办 于志刚 0371-68080868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吴小红 0371-68080863
省物业管理协会 袁佩荣 0371-86187999
邮箱:hncpma@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商务内环西七街五行嘉园3号楼2单元2楼011号
附件:“弘扬社会正能量宣传出彩物业人”活动活动申报材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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