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建〔2018〕7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15 04:23:35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建建〔2018〕71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3号)职责分工,我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

请你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于12月4日前将报省厅建管处。

联系人:褚海全

电话:0371-68080833  69523923(传真)

邮箱:jstjgc@163.com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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