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教思〔2016〕36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高校大学生中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8 14:18:12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高校大学生中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的通知




闽委教思〔2016〕36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5〕2号),扎实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创新,积极构建与课堂教学相互促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教学体系,经研究,决定在我省高校大学生中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引导当代青年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推荐数量

每所高校申报推荐1-2个读书社。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省委教育工委从中遴选10个读书社给予重点建设。

二、组织形式

根据马列经典著作读书社、毛选读书社、中特理论读书社、习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读书社、中共党史读书社等5个类别,在高校大学生中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

三、目标任务

1.管理规范有序。由学校党委分管领导牵头,各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具体负责,宣传、学工、团委等部门协同配合,读书社成员由不少于20名跨院系的学生组成,各项活动应符合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和社团管理等有关规定。

2.配强指导老师。学校应选派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主要负责人作为总指导,同时配有若干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制订3年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3.常态开展活动。学校要注重发挥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积极组织引导读书社开展常态化活动,做到“八个一”:每半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的读书活动,每位社团成员每月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参观考察、一次学习论坛和一次相关理论宣传普及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社会调查、形成一份调研报告、汇编一本学习研究成果集子。

4.不断扩大覆盖面。读书社要着眼培养一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在高校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中起带头引领作用。读书社相关活动和学习成果应及时向本校和省级易班等宣传舆论阵地进行推送,不断扩大影响力。

四、相关要求

1.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党委分管领导要具体牵头,指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负责人具体负责,宣传、学工、团委等部门协同配合,对读书社的活动场地、经费支持、指导教师安排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2.请各高校于12月15日前将加盖校党委公章的《福建省高校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推荐申报表》一式5份报送省委教育工委思想政治工作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均标注为:XX学校大学生读书社推荐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3.读书社建设周期三年。省委教育工委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改课题立项的形式,给予每个读书社每年3万元支持,各读书社所在高校按不低于1:1给予相应经费配套。省委教育工委适时对各读书社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能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的予以动态调整。

联系人:谢秋运,电话:0591-87091278,电子邮箱:xqy@fjedu.gov.cn,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1105室(350003)。



附件:福建省高校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推荐申报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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