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8〕7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8〕7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加快推动我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全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市场主导、协同共享、绿色发展、严格监管,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省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培育10至20家全国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业供应链发展。
1.实施重要农产品供应链构建行动。优先选择粮食、果蔬、茶叶、药材、乳品、蛋品、肉品等我省优势农产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物流或城乡配送平台型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优势产区开展合作,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集聚现代生产要素,通过“公司+基地”“公司+合作社+基地”等形式,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供应链体系。着力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推进原料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实现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大力培育以农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各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合同等契约方式,明确权责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以入股分红、利润返还、贷款担保、流转土地等方式形成紧密的供应链利益共同体。积极推广“旅游+”“生态+”等模式,发展农业休闲观光、创意体验、森林康养等新产业和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林业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实施农业生产科技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各类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物流、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精准化水平。加快省生物育种中心建设,突出小麦、花生、林果、草畜等重点领域,开展种质资源创新,突破一批制约种养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大力推广优质强筋弱筋小麦、高油酸花生、优质林果等粮经作物良种。引进和进口高品质种畜禽、胚胎等遗传物质,扩建国家级公牛站,支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扩建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和夏南牛原种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农科院、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行动。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商互联,利用信息进村入户省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知名电商平台,整合全省优质原产地农特产品,推动肉制品、乳制品、禽蛋、水果干果、种苗花卉、蔬菜食用菌、茶叶等线上交易,打造以原产地为中心的河南优质农特产品供应链平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培育本土化涉农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4.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行动。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借鉴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制修订“河南标准”,主动实行达标生产和提标创新。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果蔬、肉蛋奶等优势产区在产地推行产品预冷;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企业、生鲜农产品电商平台等各类市场主体与产地对接,建设中转冷藏保鲜设施和配送中心,推广运输全程温控技术,加快构建运输、分销、零售环节的全程冷链。积极引进国内外从事冷链物流的大型企业,充分发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平台的政策优势,利用中欧班列(郑州)国际物流骨干陆路运输通道,着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分拨中心、配送中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5.实施质量安全追溯保障行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评估和全程追溯协作,实现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针对肉类、禽蛋、蔬菜、水产品、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逐步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纳入追溯体系,实现产品来源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提高消费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二)促进制造业供应链发展。
1.构建重点领域供应链协同体系。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优先选择钢铁、煤炭、水泥等相关产业,推动企业打造供需对接、资源整合的供应链协同平台,提高产业协同效率,推动降成本、去库存和去产能。聚焦智能终端及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等优势领域,以龙头带动、集群配套为抓手,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供应链集群;聚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装备等战略新兴领域,以技术突破、应用推广为着力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创新发展;聚焦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现代家居、品质轻纺业等民生消费领域,以产品提质、品牌提升为重点,扩大适应现代消费升级需求的新供给;聚焦冶金新型材料、现代化工材料、新型绿色建材等传统领域,以延链补链、降本增效为主攻方向,推动原材料供应链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
2.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相关企业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拓展制造产业价值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筹备组)
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在制造业中的集成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感知技术、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在制造供应链中的应用,提升制造供应链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
(三)推进流通供应链创新发展。
1.促进流通业转型升级。支持郑州等地开展商贸流通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探索流通领域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深入实施“商贸+互联网”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加快传统商业改造,努力打造精准感知需求、信息互联互通、客户资源共享、业态功能互补的现代化智慧商圈。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引导生产端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构筑与制造业联动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客户需求组织生产。在我省优势产业领域,建设运营规范的商品现货交易类平台,聚集供需信息,提供信息发布、支付结算、仓储物流、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和物流成本。扩大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增加企业数量,提高供给质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郑州海关)
3.完善提升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化交通、仓储、装卸等供应链环节对接,推进单证单据、设施设备、组织流程标准化,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推行供应链环节电子标签制度,对整箱、整车等标准化货物单元进行统一赋码,推进全链条对接、全过程追踪。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培育平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着力打造统一、专业的供应链和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供应链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支持郑州市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在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南证监局、银保监局筹备组)
(四)稳妥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及大型供应链服务企业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大型供应链服务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大力发展商业保理,支持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企业联合发行集合债券、票据,推动供应链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供应链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加大在供应链领域的投资力度,以市场化方式整合供应链资源。鼓励供应链企业上市,支持定位于开展全球性业务的供应链企业在海外上市。鼓励保险机构与供应链企业加强合作,参与支持供应链企业发展。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筹备组、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五)坚持供应链绿色发展。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引导企业使用低毒无害原料、引入绿色生产工艺、生产绿色生态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推动企业内部、各关联企业及产业之间循环利用和耦合发展。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参照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推动运输、装卸、仓储等相关企业贯彻执行绿色标准。针对电子、电器、汽车、轮胎、蓄电池、包装物等产品领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六)融入全球供应链。推动我省加工制造环节向联合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增强整合国内外市场、上下游产业能力,推动我省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建立境外经贸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对外贸易服务新业态,创新智能服务和共享模式,提升通关、物流、退税、保险等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出口产品和服务的增加值。鼓励企业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等,建立产能协调的本地化供应链,融入境外零售体系。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球业务,打造“买全球、卖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品牌。支持成立全球供应链郑州合作组织,努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全球重要的供应链管理中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海关、省政府口岸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基金,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及资金支持,统筹运用省级财政现有相关专项资金,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运营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营、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供应链科创研发机构,推动现代物流及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等工作。支持高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创新管理和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供应链人才和团队。
(二)开展试点示范。指导相关地方创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打造一批跨行业、跨区域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和示范园区,实施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科研示范项目。
(三)强化管理服务。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创新供应链监督管理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检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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