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环发〔2018〕26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8-12-31 05:26:47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函》
闽环发〔2018〕2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经请示省政府,现将《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一步优化环 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 展区高质量发 展的意见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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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52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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