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环保辐射〔2018〕10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广使用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广使用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的通知
闽环保辐射〔2018〕10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各放射源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促进放射源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我厅组织开发了福建省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该系统于2018年10月上线,经过30多家放射源单位试用,取得良好效果。现就全面推广使用福建省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系统应用,推进精细化管理
福建省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为每一枚放射源编制独一无二的二维码,企业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通过电子化巡检,收集放射源现场照片、定位信息、安全状况信息等,形成每一枚放射源的电子化管理档案,构建我省放射源安全管理大数据,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各设区市环保局、各放射源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应用和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修订完善涉源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按规范开展巡检,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放射源信息,实现放射源精细化管理。
二、加快应用推广,防范辐射安全风险
我厅组织制定了系统详细使用说明(见附件),各放射源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放射源用途、现场状况、使用频次等因素,合理设置巡检周期。省级发证单位在今年年底前通过系统开展巡检并完成放射源信息采集工作,市级发证单位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巡检及信息采集工作。各设区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指导督促辖区放射源单位做好系统使用;充分应用福建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中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系统,分析评估放射源安全状况,减少辐射安全风险。
三、加强沟通反馈,完善系统功能
各设区市环保局及各放射源单位针对系统功能设计、操作流程、巡检内容和周期,以及系统使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我厅反馈。我厅将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对系统进行统一优化完善。
联系人:唐胜炜 电话:0591-88368013
邮箱:fsc@fjepb.gov.cn
附件:福建省放射源“一源一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1月28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