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金〔2017〕17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2-05 01:06:19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财金〔2017〕17号
【依据:鲁财法〔2018〕1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规定,本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我们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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