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厅字〔2018〕2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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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字〔2018〕23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作为全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公平公正公开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更好地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1. 进一步梳理完善省、州(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权责清单,确保所有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进清单,清单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和调整。加强权责清单的刚性约束,所有平台、场所对外公布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必须基于权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和办事指南三统一。

2. 对全省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进行完善和动态调整,进一步依法依规明确群众和企业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条件、享受的待遇等,确保群众方便快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3.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地区在线办理事项数量2018年年底达到75%、2019年年底达到85%(省级不低于90%)、2020年年底达到95%以上。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全省分类分批集中公布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二)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4. 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高效简约的行政审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审批事项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性事项在同一个部门内部的审批签字流程不超过受理、审核、决定3个环节,简单事项推行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现场决定,避免层层审批、层层签字。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强制专家论证、听证、培训等全部取消。不得将任何社会团体的会员吸收、会费收取等活动以各种形式与政府审批服务关联,不得在审批服务中推销含书籍、报刊、影视制品、服务在内的各类商品,不得诱导企业和群众以付费方式通过商业机构知晓应当公开或本人应当知晓的审批服务信息。

5. 统一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由省级各部门牵头逐项编制本行业、本系统各级行政许可和其他审批服务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6. 探索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昆明市主城5个区和各州(市)政府所在市(区)要根据政务服务国家标准(GB/T32168—2015、GB/T32169.1—2015、GB/T32169.2—2015、GB/T32169.3—2015、GB/T32169.4—2015、GB/T32170.1—2015、GB/T32170.2—2015)探索制定包括政务服务场所空间管理、服务礼仪、办事效率等的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

(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7. 严格执行全省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审批服务中,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采取事中随机核查、加大失信惩处力度等方式取代事前证明。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8. 进一步对全省保留的证明材料进行精简。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一律取消,能通过基本证照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并打印的信息应作为办理依据。对保留的证明材料组织合理性调查论证,需要修改法律法规的,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修改。大力推进省、州(市)、县(市、区)之间,职能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

(四)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9. 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全省县级政府部门所有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审批服务事项以及水、电、气供应等公用事业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可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根据需要配备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人员,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办事无障碍。

10. 实行“5+X”工作日模式。各地区要采取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及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在春节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节假日,要继续开通婚姻登记、社会保险缴纳、就失业服务、身份证办理等与外出务工人员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

11. 健全县(市、区)审批服务部门与同级监管部门及上下级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全面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州(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全面实现向1个内设科室集中。在129个县(市、区)依法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各部门业务网络必须向行政审批局开放。

(五)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12. 整合信息网络,打破信息孤岛,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统一CA认证体系,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尽快向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开放端口、权限和共享数据,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扩大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税务等重点部门数据共享范围,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需求。整合省级各部门信息建设资金资源和管理职能,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数据管理机构,加快实现全省范围内“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业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开展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13. 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推进“一号响应”“一站式服务”,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包括“96128”在内的其他热线原则上整合统一到“12345”政府热线平台,确需保留的热线,要将接件受理、办理情况等数据汇总到“12345”政府热线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强化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功能,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六)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

14.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证照同办”。推进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对试点地区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等5种方式进行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全面推开。

15.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省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使企业最快进入一般性经营状态。昆明、曲靖等地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16. 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从申请核准(备案)到获得施工许可全流程、各环节的政府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再压缩一半以上,审批总时限不超过80个工作日。昆明、曲靖等地不超过50个工作日。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

17. 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将“零土地”技改项目按纯厂房建设项目、纯设备技改项目、厂房建设和设备技改混合项目分类,将各环节全链条所涉及到的各个政府部门审批相关要求、标准逐一列出,制定一次性承诺事项告知单,企业承诺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由事前审批制改为事中监管、事后验收。

18. 推行区域集中评估。在各类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引进企业,要提前告知红线、有关许可条件、流程。不触及红线、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活动政府不再审批,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从处理具体事项的细则式管理转变为事先设置安全阀及红线的触发式管理。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

19. 在第一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地区和昆明市主城5个区、19个国家级开发区推行容缺后补、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和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在村委会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地区,要利用传统集市、民族民间节日、欢庆活动等时间节点,为群众集中提供服务。

(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20. 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各地区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审批部门指定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切断利益关联。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对有资质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要公布中介服务准入申报条件、办理部门、办理时限等。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

21. 推动中介服务的透明化、规范化。升级改造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系统,将中介超市服务覆盖范围由投资审批扩大为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22. 改革政府审批支持方式。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采取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八)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3. 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改革无限监管和传统的人盯人、普遍撒网的烦苛监管方式。加强监管有效性和震慑性,切实增强企业自律。除国家安排部署及安全生产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事项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原则上不得进行全省性拉网式重复监管。上级部门要督促基层部门按规定比例、频率、标准实施监管,并适时调整完善监管比例、频率、标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标准和流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检查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企业自律程度决定抽查频率。对遵章守纪情况较好、重信用、管理规范、没有投诉或接受过处罚、抽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企业,要减少抽查频次。对信用不良、管理混乱、群众投诉较多、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要增加抽查频次。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

24. 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云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并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25.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解决多层多头执法问题。进一步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大幅减少县(市、区)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推行市场综合监管,逐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地方机构改革统筹结合,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蹄疾步稳扎实推进。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责任链,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加强改革创新

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土特产”“一招鲜”。建立健全协作攻关机制,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和政务信息共享等重点难点问题,省、州(市)两级政府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实现突破。省级政府部门要主动服务基层,及时研究解决全省行政审批便民化推进中的共性问题。对不适应实践发展的文件政策规定进行及时清理、修改和完善,为各地区改革创新提供及时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抓好督查落实

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各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委要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完善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机制,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严禁上级部门以考核评优、经费划拨、数据端口、印章效力等方式干预基层改革创新。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有关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和明察暗访,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对不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企业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营商环境监测、电子监察、现场和在线评价、统计抽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

1、楚雄州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经验做法

2、保山市服务企业经验做法

3、开远市创新园区管理服务经验做法

4、省公安厅简政便民经验做法

5、省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推行分级监管经验做法



 


楚雄州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经验做法




楚雄州针对项目落地慢、营商环境不优、制度性成本高、外来投资吸引力不强等问题,以“投资项目快速落地”和“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现了“一家受理、一次审查、一章审批”,审批速度大幅提升。

一是集中审批事项,整合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选取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和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设置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各个行政主管部门的125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集中到行政审批局;将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垂直管理部门的35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同级审批服务大厅集中管理;将楚雄州和楚雄市有关部门行使的52项行政审批事项授权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使,实现了“多头审批”到“一家审批”的转变。调整涉及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并将相关的前置备案、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审核审查等权限和职责一并划入行政审批局,实现“一家管理、一家办结”。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同步划转编制和人员。改革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用时由原来的185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提速67.6%;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用时由原来的155个工作日压缩为42个工作日,提速72.9%;商事服务类审批综合提速率达60.1%;社会事务类审批综合提速率达50%。审批涉及的材料总体减少了30%,单个事项材料最多的由21个减至9个,精简率达57%。

二是实施协同审批、专家协助审批、告知承诺审批,推进“多规合一”。对同一类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完成施工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审批事项,以及对同阶段需要其他审批结果作为审批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实行协同审批,审批部门同时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出具本部门审批结果。对有法律依据需要相关专家考察、评估的事项,推行专家协助审批,将专家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作为行政审批决策依据,直接出具审批决定。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对告知承诺情况及时跟进监管。推进“多规合一”规划体制改革,将“一堆规划图”变为“一张规划图”,实行集中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和进入企业、进入工地、进入园区的“三集中三进入”投资服务机制。通过上述探索,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如楚雄云特漫金湾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审查办理时间缩短8个工作日,提速20%;审批时间缩短63个工作日,提速87.46%;建设项目落地审批时间缩短92个工作日,提速85.19%。

三是推行容缺受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同城通办、网上办理机制。对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机关提前进入审核程序,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在对外承诺审批时限内直接办结。以向企业群众提供“零障碍、全过程、低成本、高效率”政府公共服务为目标,推行预约办理、上门办理、同城通办和网上办理。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要求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要求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实现实体审批服务大厅与网上平台深度融合,各部门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截至2017年年底,楚雄州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4个地区的行政审批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4248件,商事服务类审批11824件,社会事务类事项3520件。2017年1至10月,楚雄州市场主体总数达13.58万户,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7326户,净增市场主体1.25万户,同比增长11.9%。

四是培育专家队伍。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细化专家库组建、专家条件、专家抽取、专家回避、专家审查程序、专家审查报酬领取、专家权力义务、专家责任等工作措施,将州、县(市)区域内相应领域有一定职称、具备相关资质或在某一方面具有专门知识、熟悉行政审批的人员,纳入专家库管理。其中,州级审批专家共入库347人,楚雄市审批专家入库152人,永仁县审批专家入库113人,元谋县审批专家入库91人,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专家入库135人。


 


保山市服务企业经验做法




保山市近年来全力升级园区管理和服务,极大地促进了企业项目落地。

一是园区管理实行“园中园”。推行园区实体化管理机制,根据园区发展定位,着力打造“园中园”,按照“多规合一”思路,在园区打造政策优惠高地和便捷营商环境洼地,引导企业项目向园区一个地方集聚,集有限的人力财力发挥最大效用。如在保山市隆阳区辖区只建一个园区(保山工贸园区),在园区内统一规划建成信息产业园和轻纺产业园。2017年,信息产业园引进企业8户,轻纺产业园引进企业12户,完成工业总产值108.1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11%和31.13%,园区产业集聚效应凸显。

二是园区实施集中报建、集中审批。对涉投资建设审批事项通过授权或委托的办法“下沉”园区,对项目报件在实施“最简”后列出清单,实行一套材料通办。如将投资类审批报件51项进行规范,保留23项,整合9项,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32项。一本“明白账”送达申报企业,并统一标准,形成一套表格,让企业在只跑一次的情况下,用最短的时间一次性完成审批申请。如路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方形、圆柱动力电池等项目,拥有员工1200人,2017年产值达6亿元,涉及审批业务较多,实施园区集中报建后仅需1名工作人员负责“跑审批”。

三是推行并联审批、联动审批、代办审批等审批模式。保山市打破传统的“按部就班”、各自为政的审批模式,在园区成立经济发展局,大幅提升审批效率,缩短企业项目落地时间。如山东德州恒丰集团旗下的保山恒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9日正式落户保山工贸园区。园区运用并联审批、联动审批、代办审批等多项措施,项目从洽谈到开工,仅用了28天。

四是推行“一个园区一个评估”模式。着力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绿色通道,要求一个园区内除重特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外,对于环评、林评、规划等前期工作,一律实行集中评估论证,在同一个园区,“一项中介服务只有一次”,并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确保评估授权完整到位,中介服务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原来在建设工程领域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中介服务费用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0%—15%,现在,仅第三方中介评估费用至少为企业节省20%的开支。

五是全面升级配套园区硬环境。为了方便企业入驻,减轻企业负担,缩减企业自建厂房的程序和时间,园区根据企业要求,为企业量身定做,打造一流的订单式标准化厂房,解除企业后顾之忧。2017年保山工贸园区实施了标准厂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改房、市政基础设施(含供水供电以及绿化亮化等)及其他项目,完成总投资约42.4亿元。对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就业人数达到条件的企业给予免除厂房租金三年的优惠,切实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此外,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解决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硬件设施的配套问题,加快汉营走马古镇、温泉度假区、大湾医院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产城融合一体化,强化园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要素集聚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为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六是园区项目实行专人服务。实行一个项目对一人的办法推进项目落实,入驻保山工贸园区的企业在与当地政府部门对接工作或需要提供服务时都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提供保障,每引进一个项目,园区都安排专人配合企业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备案、不动产登记等事宜,有效避免办事推诿、扯皮。2017年4月,拉伯雷服饰(深圳)有限公司到保山考察后与保山工贸园区签订了意向性合作协议,园区明确了一名“业务骨干”配合项目推进落实,7月初正式投产,9月底实现产值2300万元。从考察、建厂到投产,用时仅2个月,不足半年时间就实现收益。



 


开远市创新园区管理服务经验做法




开远市针对园区开发建设的要素瓶颈问题,找准“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这个突破口,积极打造政府与企业命运共同体,创新机制快速建设规划面积10000亩,建成投产后年产值可达15亿元的开远高效现代农业园。

一是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机制。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积极推行“政府+企业”运营管理模式,改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无偿投资建设、成立“园区管委会”“养人养事养机构”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依托引进的红河创森高原特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森公司)建设运营高效现代农业园,统一负责园区建设、招商、运行、管理。整个运营过程中,通过政府规划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将农业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业态进行捆绑,实行一体化开发,形成了“高标准农田+新型经营方式+配套产业”的项目组合一体化建设模式。

二是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以6000万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基金为引子,通过整合项目资源、叠加优惠政策,吸引国资控股的创森公司承接专项资金,将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开发建设,并承担专项基金还本付息。同时发挥政府职能,监督企业使用政策资金,积极拓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贷款项目,加大与企业联合招商力度,形成“多个龙头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资金整合机制,先后撬动6.8亿元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争取到农发行贷款1.7亿元,有效破解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制约瓶颈,主动探索实践国有控股公司融资、农业龙头企业建设运营、政府部门监督的园区开发新模式,实现产业大发展,政府零负债,企业有效益。

三是创新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吸取以往农田水利建设重建设轻管理的教训,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坚持“高标准农田、高标准管理”的原则,由创森公司全权负责园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使用,实行“工程建设与管护同步走”,并通过股权分红、地租溢价、租赁园区土地、收取园区管理费等方式实现收益,用于偿还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日常维护费用,农业基础设施变经营性资产,有效解决农田基础设施“建、管、用”分离问题,改变以往农业设施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的被动局面,实现园区基础设施运转后劲不断、持续发展。

四是创新招商选商机制。强化“以商招商”“好中选优”的招商选商方式,实行建园招商同时推进,创森公司根据入驻企业需求量身定制,需要土地提供土地,需要温室提供温室,实现企业“拎包入驻”。目前,已通过创森公司引进上海虹华、浙江丰岛、云南爱必达等17家国内领先花卉龙头企业签约入驻园区建设发展,与荷兰安祖、西露丝、比利时EP公司等世界高端花卉领军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设云花创新中心和研发基地,引进垂直农场生产模式,打造全国最大的周年出口供应菊花鲜切花一流企业和世界一流的菊花种苗生产企业,打响云南花卉品牌“七彩云菊”系列产品。园区建设将依托与企业的深度合作,逐步形成集高品质花卉和特色生态果蔬种植、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互联网销售、创业孵化、农事体验、农业科普教育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五是创新企业联农带农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户将分散经营的土地统一流转给负责园区运营的创森公司经营,建立土地流转租金增长机制,增加财产性收入。园区入驻企业与村集体签订协议,用工优先使用流转土地的农户,由劳动服务公司组织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依托高效现代农业园,拓展农产品采摘、农事体验、农业观光旅游等功能配套,带动农户经营农家乐、交通运输等业态,获得经营性收入。目前,土地流转农户每年每亩可稳定获得1500—1800元的地租收入,务工人员年均增收24000元以上,辐射带动周边规模化种植10万亩,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



 


省公安厅简政便民经验做法




省公安厅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方式方法,推出了一大批便民利民措施,在转职能、提效能、惠民生、促发展方面出实招、求实效,让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更加省心、暖心、舒心。

一是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公布了云南省公安机关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113个事项,涵盖了户政、车驾管、普通护照、特种行业、民爆物品、互联网管理等内容,并逐项制定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和办理地点,并在公安服务窗口及云南警方网、“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2018年5月1日,全省公安出入境部门率先推出了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证件一次办结、推广预约办证、拓展证照速递服务、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异地办证时间、推进电子快捷支付、推行延时服务、扩大紧急办证范围、开展出境提示等10项“只跑一次”便利举措,为12万余人次的出入境证照申领提供了“最多跑一次”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推行出入境证件免费快递、免费照相,在全国率先推出“出入境证件免费快递”新举措(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类)。在全省出入境窗口设置证件照片采集设备,为申请人(仅限大陆居民)提供免费拍摄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2项便民措施的推出,不仅为办证群众节约大量时间,每年还为群众直接节省费用1500余万元,间接节省交通食宿等费用5000余万元。

二是运用“互联网+”。一方面,推行“指尖上的理赔”,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对于单方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轻微交通事故,推行“云南省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公众号在线处理模式,实现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的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理赔。目前,自助处理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已达30.76万人,通过平台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19万余起,对1452辆机动车进行了线上理赔,理赔金额730万元。另一方面,率先推出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的电子化管理,群众可通过“12123”APP和“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申领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二维码信息,凭电子证件接受路面执勤检查(免于未带传统证件的交通处罚)、办理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网上申领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驾驶证信息化二维码申领16万人,行驶证信息化二维码申领8.1万人。

三是推行“绿色通道”通关便利化。针对我省境外务工人员多、跨境求学儿童逐年攀升、鲜活产品入境通关检查时间长等问题,建立境外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和跨境救助联络服务机制和“口岸+医院”紧急救助机制,为在境外因疾病、事故等原因需紧急入境救治的人员开设“生命救助绿色通道”;为跨境学童开设边检专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入境手续;推出“鲜活产品随到随检制”“边境贸易、替代种植和边民互市年章制”“24小时预约通关制”,满足了鲜活产品快速通关的需要。

四是推行“一站式、全天候”自助服务。自2018年起,在全省129个县级政府所在地推广建设具有环境功能化、全程智能化、程序电子化、功能透明化、环节人性化、服务高效化等特点的“云南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配备了治安、交警、出入境等公安业务自助办理设备。群众可以自行办理居民身份证自助照相、自助申请、自助取证,简易程序处理交通违法、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交通违法查询,赴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自助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自助取证等业务,实现了公安窗口服务从“8小时”到“全天候”服务的跨越。

五是推行“群众的事办不完,民警不下班”。为解决上班族、学生等群众工作日无法办事办证和山区、农村地区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推出延时、错时服务,即全省所有涉及社会服务的公安窗口周一至周五视情提供延时办公服务;城镇社会服务窗口及中心城区派出所服务窗口双休日其中一天提供半天办公服务;农村地区服务窗口在双休日期间遇有赶集日的,全天提供办公服务。如宣威市公安局在市区美奂公园建设“公园警局”,周一至周五18时30分至22时及周六、周日9时至17时为群众提供服务,群众在休闲时、锻炼时可以顺便办理治安户籍、出入境证照、车驾管等25项公安业务。



 


省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推行分级监管经验做法




省安全监管局在全省非煤矿山领域积极探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消除了监管盲点,降低了执法成本,助推了企业发展,全省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近3年连续保持20%左右的下降幅度,连续30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在全国创造了矿山数量最多、办矿条件最差,但事故控制较好的先进典型。

一是科学分级,施行差异化监管。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方法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为基础,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建设为手段,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估相结合方法,将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首先进行定性分析,即根据矿山安全现状划档定级,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形的,直接将其评定为D级企业;其次,对满足基本安全条件的企业进行定量评估,根据矿山规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基本安全条件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依据得分情况确定企业安全级别(分值达80分以上为A级,高于60分低于80分为B级,高于40分低于60分为C级,低于40分为D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风险级别进行差异化监管,对A级企业实行自主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年检查频次不多于1次,以省级检查为主;对B级企业实行自我管理+辅助监管方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年检查频次不多于2次,以州(市)检查为主;对C级企业实行适度检查+督促整改方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年检查频次不多于4次;对D级企业实行强化监管+重点监督方式,县级安全监管局每月至少进行1次现场检查,监督整改。C、D级企业以县级检查为主。

二是联合试点,组织模式化推进。分别选择具有代表性的200家大中小型露天和地下矿山开展分级监管试点,联合州(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共同制定标准,查找监管重点、难点,研究做好“放管服”改革方向。试点期间,省安全监管局与企业一起研究评估方法,确定风险等级,探索自主管理方式;组织试点单位、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召开研讨会,专题研究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的好办法,通过“制定标准—组织实施—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模式,及时解决风险分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

三是管服并举,实现效能化转变。首先,合理划分事权,均衡分配监管力量。合理界定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监管部门职责,于2017年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下放并明确了省、州(市)两级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范围和标准,做到不漏管、不失管、不错管,将所有矿山都纳入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视线。其次,强化精准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化解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少、专业人员匮乏和监管方法落后三重叠加的突出矛盾,提升了监管效能。最后,建立激励措施,完善落实长效机制。调动企业主动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地解决了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偷工减料”现象,夯实了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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