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委发〔2018〕38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
渝委发〔2018〕38号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也是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新创业、服务社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企业家作用,鼓励企业家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为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更大贡献。
2.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强化担当。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企业家遵纪守法、诚信守约、履行责任的示范作用,推动企业家依法经营,引导企业家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为建立良好政治生态、净化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多做贡献。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创新政企互动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和产权保护制度,增强企业家勇于创新活力、勇于创业动力。
——尊重人才、优化环境。坚持党管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完善精准支持政策,推动政策落地实施,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营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典型示范、弘扬传承。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让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
二、进一步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3.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企业家财产安全感。认真解决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申诉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损失。坚持法律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企业家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探索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同时,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4.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加快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探索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等审理机制。探索建立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加强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快速维权机制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5.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活动,不得以评比、达标、表彰等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进一步细化、规范行政执法条件和执法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三、进一步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6.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企业家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公平竞争环境。
7.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推行企业家诚信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立全市统一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红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8.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和规范监管事项、依据、主体、权限、内容、方法、程序和处罚措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建立鼓励创新的审慎监管方式。
四、进一步营造为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政务环境
9.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坚持法治和德治紧密结合,坚持破立并举,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推动重庆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下大力气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0.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增强放权的精准性和协同性。优化面向企业和企业家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家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11.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保障企业家话语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应邀请企业家代表参与,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12.完善涉企政策和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制度和推送制度,充分利用媒体、社会公共平台和政府服务平台,全面及时公开政府涉企权力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扶持政策、税收优惠等信息。
13.加大对企业家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建立健全帮扶企业家的工作联动机制,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成本高等共性问题。支持企业家再次创业,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援助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家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加强对创业成功和失败案例研究,进行关键因素分析,总结创业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借鉴。
五、进一步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1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机关工作人员对企业家既要亲切、亲热、真诚,又要清白、纯洁、坦荡。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更多企业家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成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自觉维护者和践行者。
15.树立对企业家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按照有关规定,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保持一定的企业家比例,适当提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中的企业家比例,鼓励支持优秀企业家在群团组织兼职,形成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16.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合理界定容错界限,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经营容错机制。
17.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树立一批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中引领改革、勇于创新、担当作为的企业家典型,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
六、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守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
18.引导企业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企业家,引导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对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培训。引导企业家弘扬和传承卢作孚等老一代重庆企业家实业救国强国的精神,坚决摒弃码头文化、“袍哥”文化、江湖习气等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注重从巴渝优秀传统文化和人文精神中汲取养分和力量,把个人理想融入重庆发展和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
19.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增强企业家遵纪守法观念。企业家要积极学法、守法,强化法治意识,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主动抵制违法行为,在遵纪守法方面争做社会表率。党员企业家要自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
20.鼓励企业家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激励企业家自强不息、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企业发展遇到困难,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奋发图强。企业经营成功,要居安思危、不忘初心、谦虚谨慎。
七、进一步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
21.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全面落实我市鼓励企业家创新和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依法保护企业家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提升企业家科学素养,发挥企业推动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主体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家参与科技创新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制定和立项评估等工作,向企业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和科研设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创业保险、担保和风险分担、补偿补贴机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22.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鼓励和支持企业家坚守实业、突出主业,强化以质取胜的战略意识,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制度,积极争创“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鼓励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推动“重庆产品”向“重庆品牌”转变。深入实施“巴渝工匠2020”计划,鼓励企业建立优秀工匠奖励制度,着力培养技术精湛、技艺高超的高技能人才。
23.支持企业家追求卓越。引导企业家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竞争意识,立足重庆、放眼世界,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支持企业家敏锐捕捉市场机遇,不断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企业,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
八、进一步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
24.引导企业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意识,引导和促进企业家提高企业治理水平,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精准扶贫行动、应急救灾活动等。建立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光荣榜,支持企业家奉献爱心。国有企业家要自觉做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模范。
25.鼓励企业家干事担当。激发企业家致富思源的情怀,引导企业家认识改革开放为企业和个人施展才华提供的广阔空间、美好前景,先富带动后富,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导企业家认识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方面作更大贡献。激发国有企业家服务党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担当精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6.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重大战略。完善企业家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鼓励企业家积极投身“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主动参与重庆“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实施,特别是支持和鼓励企业家参与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九、进一步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
27.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规划引领。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加强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纳入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将培养企业家队伍与实施国家、我市重大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鼓励支持更多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脱颖而出,在实践中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
28.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强化“标杆”作用。加强优秀企业家精神研究,总结富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规律。
29.加强企业家教育培训。完善企业家教育培训工作制度,组织实施重庆企业家培育提升计划。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综合能力。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发挥企业家组织的积极作用,培养年轻一代企业家。加大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等对企业家的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党建、生态文明建设、大数据智能化等专题培训班,努力培育有责任、有使命、有担当、有作为的高素质新时代企业家。
十、进一步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
30.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引导民营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31.发挥党员企业家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企业家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中,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和合力,建立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狠抓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加大面向企业家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要加强总结评估,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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