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浏览量:          时间:2019-01-08 12:25:51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为确保2014年评审工作平稳过渡,2014年评审工作新旧评审条件同时执行,2014年后,原《关于印发的〈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6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7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8号)废止。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9日





附件:贵 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 师系列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 格申报评 审条件(试行)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52722.html

本文关键词: 黔人社厅通, 贵州省, 中小学, 教师, 系列, 专业, 技术, 职务, 任职, 资格, 申报, 评审, 条件, 试行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