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8〕6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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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8〕6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县域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和建设经济强省,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县域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以促进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整合创新资源,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效能,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构建县域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夯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格局底部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科技投入大幅提高,县域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县(市、区)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平均水平达到55%以上,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平均水平达到1.2%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三)加快县域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县(市、区)按照全省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县域产业发展需求,加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创新产品推广应用,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五个万亿级支柱产业的子产业和细分产业,加快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数字经济,培育发展汽车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传统支柱优势产业转型发展,打造具有比较优势、核心竞争力的县域特色主导产业。

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支撑引领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支持县(市、区)围绕“川字号”优势特色产业和区域特色农业,实施优质专用品种培育引进科技工程,开展川茶、川菜等十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示范,开展“一县(市、区)一特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示范创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休闲康养农业、观光旅游农业、创意智慧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围绕县(市、区)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县域内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向县域流动、转化。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支持县(市、区)加强优质突破性新品种、中高端特色新产品、标准化种养殖技术等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增强县域获取、应用、扩散科技成果的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特色创新产品,加快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县域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和产业化示范。

(四)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支持县(市、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县(市、区)建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县域内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究机构,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自主或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县域内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制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和规划,参与制定或修订行业标准。支持县域企业深度参与“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和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科技创新与经贸合作。

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县(市、区)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协同创新示范基地,进一步探索并推广校地、院地、校企、院企合作机制和经验。搭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产学研用创新平台,促进县域内企业以多种方式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面向县域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推进面向基层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服务县域经济长效机制。

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在县域大力发展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金融租赁、科技风险投资、科技债券融资等科技金融服务,推动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在县域开展项目投资。推广“盈创动力”科技金融模式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支持县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科技金融板挂牌、融资、交易。鼓励县(市、区)采取科技创新券等科技经费后补助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五)加强县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创建一批创新型县(市、区)。实施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创建活动,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创新型县(市、区)、知识产权强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县等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综合实力强、发展后劲足、运行机制新的经济发达镇、特色小镇、专业小镇、创业小镇、技术创新专业镇。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提档升级,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基地,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域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开发区或省级开发区,引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建设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深入县域开展应用示范,推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向县域开放。在县域布局建设一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加强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县(市、区)依托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龙头企业等,建设一批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发展一批创新创业集聚区。

搭建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各县(市、区)要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建设1个以上行业性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若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完善县域技术交易市场。鼓励县(市、区)积极组织参加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县(市、区)、乡镇应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机构。

(六)强化科技惠民利民。

实施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行动。支持县(市、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畜禽粪污处理、资源高效利用等核心技术攻关与集成转化应用,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化工、轻工等涉水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持续开展川西北草地沙化治理、石漠化土壤治理、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护等技术示范推广,加强地震、气象、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实施科技惠民提升行动。围绕重大疾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人口健康重大问题,加强疾病防治技术在基层的普及推广,加快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创新网络向县域发展,支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推进“健康四川”建设。推进县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互联网应用,加强县乡村三级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县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技化水平。推进集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技术集成与应用,推动科技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改善。

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加强县域科普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加强部门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企业职工、农民等开展科学素质、技术技能普及培训,培养适合基层工作需求的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深入开展农村科普活动,组织举办“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建立送科技下乡的长效机制,加强深度贫困县和凉山彝区科普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科学素质。提高县域中小学科普教育质量,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

(七)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的科技需求,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产品,布局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产技术先进、运行管理规范的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支持深度贫困县示范应用一批优质动植物突破性新品种,转化一批作物优质丰产栽培、畜禽健康养殖、高效机械化生产等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壮大生态凉山、绿色高原等农产品品牌,提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挖掘凉山彝区和高原藏区的红色历史和民族文化资源,培育壮大民族旅游、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

开展创新创业扶贫。探索建立“企业+专合组织+科技+基地+农户”等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和新型主体带动脱贫攻坚。支持深度贫困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牵头实施科技扶贫项目,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投身深度贫困县和凉山彝区脱贫攻坚。动员和组织全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科技人员多种方式投身扶贫攻坚,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激发贫困地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健全科技扶贫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专家服务、技术供给、产业信息、供销对接四大服务功能,实现88个重点贫困县全覆盖。实施“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组织科技专家开展科技服务,直接帮扶贫困户脱贫。动员科研单位和科技企业对口帮扶,带动全省贫困户脱贫奔康。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农业技术转化推广机制,推进重点贫困县、深度贫困县和凉山彝区精准脱贫。

(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强化各类创新人才培养。系统实施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和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科技创新创业苗子、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梯次培养县域创新型人才队伍。发挥企业家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建好农村工作队伍、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农业科技人员队伍、现代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扶持草根能人、乡土人才、新乡贤在农村创业发展。

加强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推进建立县域人才刚性及柔性引进机制,积极引进带着项目、技术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到县域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支持县(市、区)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技术转化中心,与院士专家团队签署实施合作项目。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带项目、带资金到县域创业。鼓励县(市、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设科技人才公寓,从编制管理、人事管理、户籍管理、人才选聘、薪酬制度等方面改进人才引进政策,引导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等到县域创新创业。

完善创新创业政策。推进县(市、区)加快落实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建立体现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的人才激励政策体系。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深入县域通过自主创业、技术入股、成果转让、科技服务等多种方式取得收入,激发科技人员到县域创新创业和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推广“科技镇长团”“博士服务团”等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科技副县(市、区)长”“科技副乡(镇)长”试点,提升县域创新管理服务能力。

三、组织保障

(九)加强组织领导。科技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全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县(市、区)创新驱动发展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各市(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好科技综合管理协调、提供科技公共服务、组织科技试点示范等工作职能。

(十)加大投入力度。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级R&D投入目标。用好省级创新创业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子基金。建立面向县域的常态化科技金融对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县域创新,形成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聚力支持县域创新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十一)抓好政策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推动创新政策进乡镇、进企业、进乡村。加大普惠性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力度,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和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法规政策,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支持县(市、区)在科技服务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人才吸引等方面先行先试,破除制约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障碍。

(十二)开展监测评估。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建立县域创新能力监测制度。科技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市(州)、县(市、区)加强对属地内R&D相对集中的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的监测。建立县域创新分级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及时总结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典型、新模式、新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示范推广,形成全社会支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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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川办发,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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