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18〕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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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川府发〔2018〕3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平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四川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重要引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丰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战略谋划,努力开辟内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路子,现就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立足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引领示范作用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实施全面开放合作战略、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决策部署,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开发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紧紧围绕自贸试验区“四区一高地”的功能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实践要求,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着力构建制度创新、互联互通、区域协同、全面开放、动能培育“五大引领体系”,积极发挥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作用,整体提升四川及西部内陆地区国际综合竞争力,努力走在西部内陆全面开发开放的前列。

(二)基本原则。

--坚持思想引领,强化自贸思维。牢牢把握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势,坚决破除传统思维定式和盆地意识,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依托自贸试验区推动思想观念、发展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作风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促进全省牢固树立改革、开放、创新的“自贸意识”,构建更高水平、更加多元、更可持续的法治化、国际化的现代治理体系,全省共享自贸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质量第一,强化效益优先。高水平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深化改革的试验田、全面开放的风向标、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协同发展的示范区,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注册资本、开放型经济等主要发展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内陆自贸试验区前列,加快形成结构更优、质量更好、动力更强的内陆开放高地,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坚持区域协同,强化共建共享。坚持以点带面、梯次发展,促进自贸试验区与五大经济区交流互鉴,推动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与纵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叠加效应,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探索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路径、新模式。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立足内陆、承东启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一流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基本建立,对外互联互通体系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逐步形成,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效果显著。自贸试验区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彰显,成为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引擎,成为全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的最高平台,成为引领四川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引领关键领域制度创新

(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设立法定机构,发挥自贸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的突破和带动作用,勇于突破不适应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的制度藩篱,修改完善不能满足企业正当需求的法规规章。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攻坚大行动”,参照国际通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优化提升“多证合一”实效。积极争取国家部委赋权,更大力度下放省级管理权限至自贸试验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与中央协同、条块衔接的信息共享机制。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改革创新,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统一社会代码在各许可管理环节的“一码贯通”。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探索形成联合惩戒和市场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职能。健全商事法律服务机制。

(五)推进双向投资管理体制创新。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8年版)》,以自贸试验区为样板提升四川外商投资质量和效益。建立走出去“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平等保护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相关行业、领域和业务。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对核准制投资项目推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新模式。

(六)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展口岸特色功能建设,推进全省对外贸易一体化改革。探索联合查验,扩大实施自动备案、自核单耗和自主核报试点范围。深入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将试点扩大到贸易、生产加工企业,力争在四川其他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实施。完善飞机融资租赁等大型结构物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制度。推动平行进口汽车整车口岸转检。统筹研究出台自贸试验区支持航空金融、低碳认证、商业保理等新经济业态的政策。创新税收担保方式,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收总担保制度,条件成熟后复制推广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创新海关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建立完善海关检验检疫风险分类监管综合服务机制。

(七)健全金融开放创新监管体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探索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创新发展新途径,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示范窗口效应,积极争取在自贸试验区推行外汇管理改革先行先试政策,建立与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扩大自贸试验区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量,加快发展人民币跨境结算。扩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行范围,提升运行质量,为国家构建引领全球的陆上贸易新规则提供经验。组建供应链金融市场化平台。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总部、专业子公司、区域总部等机构,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参股控股。增强银行业、证券业服务功能,促进证券、保险业依法依规创新发展,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探索建立新型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监管。

(八)促进制度创新落地和复制推广。紧扣国务院赋予四川的159项改革试验任务,加强与国家部委的对接协调,推动中央事权落地,对已经实施的改革试验任务及时评估、总结并提炼打造“升级版”。确定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事项集中攻坚,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解决“碎片化”和“单兵突进”问题。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要求,对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强第三方机构评估,固化形成制度经验,强化自贸试验区与全省联动试验,探索推出更多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鲜活经验和经典案例。

三、实施“开放门户枢纽建设行动”,引领提升互联互通水平

(九)打造泛欧泛亚铁路运输体系。加快完善支撑全省全方位开放格局的战略性铁路物流通道布局。深入实施“蓉欧+”战略,稳定开行并加密中欧班列(成都)、东盟铁海联运班列、中亚铁海联运班列,全力打通高铁出川大通道,实现与国内枢纽城市间的五定班列双向稳定开行。通过丰富班列开行产品、优化运行线路、深化集拼集运、提升分拨中转能力、置换客货运线、设立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基金)等措施,提升铁路运输体系对我省经济的服务能力,加快构建以成都为战略支点的四向铁路大通道。

(十)全力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推进天府国际机场与双流国际机场“两场一体”运营,构建国际航空客货运战略大通道。扩展国际航线网络,拓展洲际10小时航程圈和亚洲5小时航程圈,促进成都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和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建设联动协作,着力打造西部地区国际航空枢纽机场和西向南向门户枢纽机场。支持国际航班代码共享,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新开、加密、优化国际(地区)国内航线,构建国际(地区)国内有效衔接、相互支撑的航线网络和航班时刻分配机制。打造国际转运中心,鼓励国外航空公司在四川设立国际中转基地,探索开放第五航权。推动设立全货运基地航空公司,提升国际航空储运和分拣分拨服务能力。

(十一)建设长江上游(四川)航运中心。实施内河航运扩能工程,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川境段浅滩整治,支持泸州港、宜宾港升级扩能,提升港口服务能力。推动水运港口与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协同合作发展。加快升级泸州港、宜宾港口岸功能平台,发展临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整合泸州、宜宾、乐山等地港口资源,培育航运金融、航运物流交易、船舶维修等航运服务业,打造以港口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用活泸州港“启运港退税”政策,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水运特色版,打造江海联运国际航线。

(十二)联动提升互联互通能力。大力推进成都国际铁路港集装箱“铁、公、水”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四川省“空中+陆上”丝绸之路国际“空、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中欧陆空联运基地。推进天府国际机场“双铁进港”暨国际“空、铁、公”多式联运门户枢纽建设,支持建设西南(自贡)无水港,建立完善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体系,满足全省跨国企业全球配送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创建国家开放口岸、新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进境商品指定口岸。

四、实施“双区”建设行动,引领推进多层次多维度区域合作

(十三)大力建设协同改革先行区。坚持“优势叠加、分类促进,示范带动、全域自贸”原则,支持一批符合全省区域协同发展和立体全面开放的重点布局、改革创新能力强、开放发展优势明显、区域辐射带动突出的经济功能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推进协同改革先行区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对接、平台融通、产业互动,通过协同改革、协同创新、协同开放,培育一批改革创新排头兵、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发展增长极,联动提升我省区域综合竞争力和对外开放影响力。协同改革先行区比照自贸试验区承接省级管理权限和享受改革制度性成果。

(十四)探索建设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推动落实《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倡议》,协同培育区域开放合作新高地,打造具有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开放创新平台。深化与沿海联动,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泛珠区域等地区合作,承接沿海城市加工贸易产业和订单转移。加强与沿边协同,与云南、贵州、新疆、广西物流节点城市共建无水港,共促金融开放合作。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沿江互联互动水平,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化川粤、川浙自贸试验区合作机制,学习借鉴上海、广东、福建、天津等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深化模式,积极开展对比试验、互补试验、联动试验,探索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试验格局。

(十五)强化全省统筹联动。坚持“全域自贸”方向,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为引擎,以协同改革先行区为示范,以环成都经济圈与川南、川东北、攀西等经济区协同为基点,加快构建“一干多支”的协同改革开放格局。支持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推动成都市各区域有机融合、一体发展,促进环成都经济圈建设现代经济集中发展区,促进川南经济区建设南向开放门户和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促进其他经济区竞相发展。加强自贸试验区宣传推介,开展“自贸走进五区”活动,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开放效应和竞争效应。建立跨区域工作协调机制、政策协同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着力解决区域联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实施内陆自由贸易港探索行动,引领打造立体全面开放格局

(十六)积极创建内陆自由贸易港。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学习借鉴香港、新加坡等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加强与海南的学习互动。强化基础研究,争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探索以“航空+铁路+水港”为依托、多式联运优势集成的符合内陆定位、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争取有步骤、分阶段稳步试行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知识产权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十七)突出南向开放。有效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推动与南亚、东南亚经贸、产能、通道及文旅合作,积极融入南向自由贸易网络。巩固扩大川港会议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作用,大力发展贸易、旅游、人文、物流服务和促进外来直接投资。加强与澳门的合作,更好利用澳门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推动南亚、东盟商品展示中心及跨境电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建设,加大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对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的支持力度。开创新川全面合作新局面,提升新川创新科技园合作水平。用好国家南向通道合作机制,创新“蓉桂港”“蓉桂新”陆海联运模式,提升至北部湾、粤港澳大湾区的陆路和出海铁路通道能力,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框架合作和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中巴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办好中国(四川)南亚经贸圆桌会议,引领四川企业与南亚8国企业实现国际产能合作。依托省内高校打造留学生学习基地,创造条件扩大招收南亚、东南亚留学生规模。

(十八)提升东向开放。对接先进生产力,全面落实中美地方合作机制,深化与华盛顿州、密歇根州等友好省州和城市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贸易摩擦影响,加强贸易通关、投资拓展、项目对接、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深度合作,积极承接高新技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产业转移。对接中日韩自由贸易谈判机制和中日韩投资协定,建设好中日、中韩产业合作园。扩大川台经贸合作,加快我省“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加强与台湾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现代农业等领域和金融、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深度合作,深化川台人文交流合作。落实深化川渝合作行动计划和专项合作协议,加强与重庆、武汉、南京、上海港口协同开放合作,用好长江黄金水道,畅通东向出川对外贸易水运大通道。

(十九)深化西向北向开放。以对欧高端经贸合作为重点,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与欧洲国家在教育、文化、医疗、旅游、全球维修、高新技术及国际物流等领域合作。争取落户更多的领事机构、国际组织、国际赛事会议等。抓好中法生态园示范推广,深化中德创新产业合作平台建设,推进中意文化创新产业合作,增强“中国-欧洲中心”功能,探索打造“两国双园”“多国多园”。扩大北向,主动参与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在运输安全、环境保护、通关查验、综合物流、现代金融、法律服务、产业发展等领域合作新模式,支持“一带一路”法律联盟组织建设,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与标准研究,在国家指导下开展认证认可、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多双边合作交流。深入实施“一带一路”“251”行动计划,精心组织“千企行丝路”等活动。

六、实施“开放升级行动”,引领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二十)构建各具特色的开放产业体系。立足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打造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区域经济板块。成都天府新区片区紧扣成都市建设“五中心一枢纽”发展定位,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临空经济、口岸服务等产业,加快打造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高地。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发挥铁路通道优势,重点发展国际商品集散转运、分拨展示、保税物流仓储、整车进口、特色金融等口岸服务业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会展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打造内陆地区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西向国际贸易大通道重要支点。川南临港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港口贸易、教育医疗等现代服务业,以及装备制造、现代医药、食品饮料等先进制造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成渝城市群南向开放、辐射滇黔的重要门户。强化产业科学布局,自贸试验区有限的土地要率先布局智能制造、高新技术、数字经济等现代高端产业,提升联动发展和协作配套水平,增强以自贸试验区为牵引的全省产业生态圈国际比较优势。坚持生命至上,努力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安全发展的示范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十一)提升双向投资质量效益。以开放型经济为主攻方向,完善自贸试验区投资促进体系,制订出台扩大外商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力争自贸试验区引进外商投资企业数占全省1/3以上,以打造“外商投资首选地”支撑中西部投资首选地建设。紧扣全省万亿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及数字经济,利用展会、项目对接洽谈等优质平台载体,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瞄准世界、中国、民营500强等,实施产业集群配套型、补缺扶弱强链型、关联企业集聚型招商,大力引进带动能力强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打造一批万亿级、五千亿级、千亿级产业集群。积极稳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大力推动四川制造、产品、技术、专利、标准、品牌链条式“走出去”,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维权保护能力,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十二)助力贸易强省建设。坚持货物与服务并重,实施外贸优进优出工程,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增强对外贸易综合国际竞争力。优化提升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推动更大规模“川货出川”。大力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积极培育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扩大优势特色产品出口。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支持艺术品保税业务,积极拓展保税维修、检测、研发业务,鼓励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着力推动技术贸易、文化创意、演艺展览、动漫游戏等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海外营运中心、售后服务体系,提升进口商品物流集散服务能力。

(二十三)开展“魅力自贸·开放四川”链动全球活动。“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投资贸易产业并重,稳步推进企业、产业、城市、人才国际化,强化产业人才合作、企业对接联动、项目载体共建、商务环境优化等领域深度合作和核心制度对接,积极融入全球开放体系。推动与重点国家的高层互访,结合经贸洽谈、专题论坛、人文交流等举办大型国际交流活动,提高我省与有关国家交往层次和实效。深化拓展国际友城合作关系,加强与驻蓉领馆的交往,完善境外联络机制,更好发挥境外商务(投促)代表处、境外四川企业商协会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进出口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的作用。

七、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自贸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把关定向作用,强化引领性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直各部门各司其责,认真落实中央“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主动放权赋权。各片区守土有责,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各市(州)强化“自贸思维”,主动参与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和协同开放,切实抓好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形成以高水平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十五)完善制度环境。加快出台四川自贸试验区条例,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逆向约束”机制,更加鲜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导向,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推进自贸试验区统计监测、新型智库、全媒体中心、法治服务、信息化督导“五大支撑性平台”建设,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以及绩效评价体系。

(二十六)强化人才保障。以“天府英才”工程为统揽,大力实施“千人计划”、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四川计划、企业博士聚集计划等,加快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和团队来川创新创业。完善引进海外优秀人才政策措施,优化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外国人才永久居留申报渠道,健全外国人才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营造“类海外”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建设新型研究智库,设立自贸试验区研究机构和专业咨询委员会,加强战略性课题研究,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持续举办自贸试验区研究交流活动,提升干部人才“自贸思维”素质能力,营造“全域自贸”浓厚氛围。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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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川办发,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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