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18〕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见义勇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6:07:11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见义勇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
川府发〔2018〕4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他们尽管职业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但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都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特别是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和突如其来的灾难,他们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用浩然正气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谱写了一曲曲荡气回肠的英雄赞歌。
为褒奖他们惩恶扬善、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决定对有突出表现的11名见义勇为个人和3个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每人奖励5万元。
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平安四川建设,主动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
各地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共治相结合的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依法开展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倡导科学合理实施见义勇为,鼓励、尊重、褒奖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为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11名)
成都市
郭仕华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职工
自贡市
甘涛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黄桷村3组村民
泸州市
王开奇泸州市合江县福宝镇福田村10组村民
绵阳市
曾永川四川智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职工
殷勇绵阳科城保温公司职工
宜宾市
吴祖诂宜宾市筠连县巡司镇盐井村4组村民
广安市
李文伟广安市岳池县赛龙镇新观音村2组村民
巴中市
姜斌全巴中市南江县侯家镇赵家村4组村民
眉山市
韦克成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万利村18组村民
资阳市
孙传辉资阳市安岳县周礼镇横坝村个体工商户
凉山州
陶林凉山州西昌市出租车公司驾驶员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3个)
内江市
1.内江市市中区陈练等3人见义勇为群体
陈练成都铁路局内江工务段职工
周其伟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大庄村5组村民
樊齐彬内江市东兴区安全监管局驾驶员
资阳市
2.资阳市乐至县童家镇涂代华等3人见义勇为群体
涂代华资阳市乐至县童家镇陈家祠村村主任
陈善立资阳市乐至县童家镇陈家祠1组村民
李斌国网四川乐至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凉山州
3.凉山州会东县余文等2人见义勇为群体
余文国网四川会东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冯全彬国网四川会东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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