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8〕8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7:28:0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8〕84号
 




成都、泸州、宜宾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0日

 


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海关总署《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措施(试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加快构建内陆开放高地”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不断推进口岸物流经济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整体通关各环节主体责任,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和监管方式,有效解决影响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效的短板问题。

二、主要目标

认真梳理货物进出口各环节作业时间,制定通关时间压缩目标,实行限时作业;优化口岸作业环节,调整作业时序,大力推进整体通关全环节无纸化,加快实现口岸物流和监管作业信息化;深入推进“互联网+预约通关”工作。到2018年12月底,全省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其中全省进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81.08小时以内,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2.46小时以内。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广运用提前申报模式。加大对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运抵验放”通关模式的宣传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出口货物进入海关监管场所前,提前向海关递交有关单证手续,实现单证手续办理与货物转移并联运行。(牵头单位:成都海关;责任单位:成都、泸州、宜宾市口岸管理部门)

(二)切实提高口岸场站作业服务能力。口岸场站经营单位要根据进出口业务量增长情况,加强仓储、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力资源配置、物流监控等方面投入力度,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服务高效的现代口岸作业体系,进一步提升口岸作业承载能力。统筹搞好场站内物流调度,组织好货物在场站内流转路径以及分类和分流工作,确保进出口货物有序进入各个通关环节。提高场站理货技术水平,实现进出口货物入区即时理货,有效缩短进出口货物在口岸场站内的停留时间。(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成都、泸州、宜宾市口岸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口岸场站经营单位)

(三)提升口岸通关信息化水平。加快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版功能应用率,不断完善和拓展地方特色应用功能。发挥“单一窗口”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作用,推动口岸物流信息与海关监管状态信息共享开放,建立口岸作业现场收费电子支付通道,实现在线物流跟踪查询服务与过程监控,让企业享受全面“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无纸化水平,推动通关单证流转电子化。(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成都海关,成都、泸州、宜宾市口岸管理部门,口岸场站经营单位)

(四)提高海关通关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关检业务全面融合,优化关检现场综合业务,实现一次性作业。切实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大力推进集中汇总征税、自报自缴、“先放行后改单”等改革举措。优化口岸通关保障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预约通关”模式,允许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失信企业除外)在货物符合海关预约通关公告规定的情形下,提前通过互联网在海关工作时间以外申请办理通关手续,全面保障关区“空、铁、水、公”各口岸进出口货物通关放行顺畅。(牵头单位:成都海关;责任单位:成都、泸州、宜宾市口岸管理部门)

(五)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报关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定期组织报关人员开展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系统性业务培训,提高报关员规范申报业务能力,适时对新发布的法规政策进行权威解读,指导报关企业规范申报业务,建立规范的申报复核制度,避免报关过程中出现单证不齐、数据错误等情况,降低报关差错率,提升报关质量。引导企业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及时申报,大力压缩申报前通关时间。(牵头单位:成都海关;责任单位:成都、泸州、宜宾市口岸管理部门)

(六)探索建立通关评价体系。围绕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建立通关评价制度,积极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对资信等级高、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给予更多的通关便利;建立口岸场站评价制度,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作业效率提升快、服务水平高的口岸场站,在政策方面给予一定倾斜。(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责任单位:成都、泸州、宜宾市口岸管理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口岸主管部门、成都海关和口岸场站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指派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加快推动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负责统筹推进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成都、泸州、宜宾市口岸管理部门要加强具体通关协调服务,进一步密切与海关、口岸场站经营单位、企业间的联系沟通,做到通关各环节无缝对接,及时发现并解决通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分析影响通关时效的因素,并提出解决措施。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合法进出口货物顺利通关。建立工作推进情况半月报告制度,成都、泸州、宜宾市口岸管理部门于每月5日(报上月后半月工作推进情况)和20日(报当月前半月工作推进情况)向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报送相关口岸压缩通关时间工作推进情况(含原因分析、应对措施等),并抄送成都海关。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即日起至今年底,省政府将对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期间,由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口岸压缩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时检查,并公布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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