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8〕8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7:30:15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川办函〔2018〕8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康定“11·22”6.3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按照“三年时间完成灾区恢复重建任务”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科学重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灾区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胜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展示了党和人民的伟大力量,弘扬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斗的伟大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激励全省上下团结一心、拼搏实干,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康定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0个“四川省‘11·22’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杨琦等69名“四川省‘11·22’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奋发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甘孜州要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爱岗敬业、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快灾区发展振兴,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为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点击下载

1.四川省“11·22”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

2.四川省“11·22”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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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川办函,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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