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8〕6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7:28:2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8〕6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厕所革命”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厕所革命”工作重要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跨部门重要事项,指导各地各部门抓好“厕所革命”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长:杨洪波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代永波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正红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员:黄河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锦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立云教育厅党组成员

田云辉科技厅副厅长

陈书平财政厅副厅长

蒋俊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岳东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邱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周道平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勇蔺水利厅副厅长

张强农业厅副厅长

包建华林业厅副厅长

刘祥超商务厅副厅长

王琼文化厅副厅长

来建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游勇省旅游发展委机关党委书记

宋昌勇省质监局副局长

彭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李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杜春茂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张兵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

李铀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冯定清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正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职责分工

(一)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统筹全省“厕所革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开展“厕所革命”专项规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地“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协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厕所革命”督查考核,完善追责问责机制;推进全省城镇、乡村和风景名胜区公共厕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部门,将新建写字楼、商场等楼宇底楼必须建设对外开放公共厕所作为将其纳入规划的前置条件;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写字楼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写字楼厕所的提升和对外开放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政府和社会共同负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制定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厕所革命”工作。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支持省内厕所用具产业发展,推广使用装配式厕所;负责推进全省加油站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四)教育厅。负责推进全省学校厕所改造提升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全球洗手日等活动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培养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加强领域内的“厕所革命”技术攻关,提供科技支撑。

(五)科技厅。负责全省“厕所革命”新技术、新设备的创新研发,支持新技术、新设备试点示范,为“厕所革命”提供技术支撑。

(六)财政厅。负责全省“厕所革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厕所革命”的给予部分贴息,调动各市(州)和县(市、区)加大对“厕所革命”工作资金投入积极性。

(七)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全省“厕所革命”所需用地的保障工作,构建厕所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进地质公园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八)环境保护厅。配合做好全省农村“厕所革命”废弃物处理工作。

(九)交通运输厅。负责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等交通沿线和汽车客运站、水运码头等交通节点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十)水利厅。负责推进全省水利风景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农业厅。负责推进全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乡村旅游点、农家乐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十二)林业厅。负责推进全省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商务厅。负责指导全省商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大型商品批发市场等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省商场厕所提升和对外开放;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等部门共同推进城市餐馆、酒店内厕所的提升和开放共享。

(十四)文化厅。负责推进全省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历史文化遗址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十五)省卫生计生委。负责推进全省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农业厅做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工作,协助商务厅做好餐馆厕所卫生提升工作。

(十六)省旅游发展委。负责推进全省A级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景区景点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十七)省质监局。负责牵头制定厕所标识、导引系统标准。

(十八)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全省“厕所革命”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和渠道宣传“厕所革命”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推进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厕所的提升和对外开放。

(二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推进主管的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负责研究制定“厕所革命”税收支持政策。

(二十二)人行成都分行。负责协调“厕所革命”金融支持。

(二十三)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推进全省火车站站内候车区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对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明确“厕所革命”主要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和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修订完善《四川省“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按照新要求扩大实施范围,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试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突出工作重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规模较大村庄先行推进,做好农村改厕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切实加强配套设施尤其是农村厕所下水道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厕所革命”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积极主动加强与国家部委对接,深入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国家最新要求,同步推进我省相关规划、目标以及标准的制订完善,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厕所革命”各项工作。

(三)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厕所革命”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责任,做好项目实施、运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保障全省“厕所革命”工作深入推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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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川办函,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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