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8〕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7:31:5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四川省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通知
川办函〔2018〕47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四川省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已经省政府批准。调整后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境保护厅另行公布,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相关部门备案。巴中市要按照批准的范围和面积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举措。巴中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加强环境问题整改,强化保护和管理,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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