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8〕1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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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川办函〔2018〕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4日
2018年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重点任务
2018年,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等要求,持续推进“自查、编目、清理、整合、接入、共享、协同”等方面工作,全面形成国家、省、市三级共享交换体系,有力支撑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一、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
(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自纠。3月底前,省直各部门结合全省“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就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继续清理“僵尸”信息系统,更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单,并将自查报告和整合工作计划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内部信息系统整合。4月底前,省直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和以内设机构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并及时在每月进度报送中更新整合状态。6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全面完成内部信息系统整合,杜绝以单个内设机构名义存在的独立信息系统。
(三)大力推动应用迁移上云。6月底前,省直各部门结合2017年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审计结果,梳理未迁移至省级政务云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迁移计划表(见附件1,已完成迁移的信息系统不再重复提交),并于12月底前,将所有省级非涉密信息系统全部迁移至省级政务云。
二、全面建成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四)完善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2月底前,进一步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正式开通上线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基本具备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6月底前,正式开通上线省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网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服务。
(五)建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3月底前,各市(州)明确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单位负责人、建设运维单位和技术负责人,并将本级平台管理单位和建设运维单位信息表(见附件2)及平台建设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备案。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共享网站建设,并于9月底前,完成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省级平台的级联对接。
(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12月底前,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要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有关要求,完成定级、备案、测评等相关工作。
三、全面完成部门自有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和信息共享
(七)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各地各部门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高技〔2017〕1272号)持续优化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可共享目录和可开放目录,落实专人维护,持续动态更新。
(八)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工作。3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统计局将自有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6月底前,省直各部门将整合后的自有政务信息系统全部接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省经济信息中心要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接入培训。9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将整合后的自有政务信息系统全部接入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
(九)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共享。12月底前,省直有关部门牵头完成信用体系、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能源(电力等)、空间地理、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并接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基于共享网站和开放网站的服务。
四、突出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成效
(十)打造整合共享样板应用。进一步推动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样板应用试点工作。3月底前,崇州市、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旅游发展委将试点工作情况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发展改革委。深入推动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样板应用建设。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充分总结提炼成熟经验和模式,选择自身核心业务且跨部门关联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依托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整合共享样板应用建设,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推动整合共享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6月底前,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见附件3)将1至3个整合共享样板应用的选题和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发展改革委,12月底前,完成样板应用建设并投入使用,工作进展及成效及时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发展改革委。
(十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7月底前,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1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达到国家提出的目标要求,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十二)积极开展政务大数据应用建设。9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充分运用汇聚到的数据资源,结合自身领域,叠加特色服务,积极推动政务大数据专题应用;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依托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公民数据包项目建设,实现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有效汇聚和按需共享;省测绘地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利用自然人、法人、能源、交通、旅游、环保等专题数据,进一步优化完善“天地图·四川”功能。
五、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主要负责人对整合共享工作的责任,明确牵头单位和实施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每月5日前,各地各部门向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2月底前,报告本年度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
(十四)完善统一备案机制。6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厅、审计厅配合,建立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投资审批、运行维护经费审批及效能审计方面的跨部门联动管理办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省级政务信息系统统一备案平台建设,今后省直各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时,应通过该平台向省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未落实备案制度以及应当接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而实际未接入的政务信息系统,相关部门不予审批、不拨付运维经费。
(十五)持续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审计厅、各市(州)审计部门负责,探索建立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全省政务信息系统审计。10月底前,审计厅牵头,省直各部门配合,充分运用2017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审计结果,分批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回头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数据资源共享交换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全面摸清省级政务信息系统最新底数及整合共享绩效。
(十六)加强督查考核。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开展抽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市(州)和部门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市(州)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并责令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厅(室)工作绩效评价。
联系人:省政府办公厅毛鹏宇、张海均028-86606020;
省发展改革委牟昕028-86702280;
省经济信息中心刘冰028-86705586、86702977(传真)
附件:1.四川省直部门信息系统迁移上云计划表
2.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单位和建设运维单位信息表
3.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样板应用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3
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样板应用试点单位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教育厅科技厅
公安厅民政厅
司法厅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
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农业厅林业厅
商务厅文化厅
省卫生计生委审计厅
省旅游发展委省国资委
省地税局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监管局
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扶贫移民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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