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7〕16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8:21:0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知的通知

川办函〔2017〕16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要调整充实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物力财力保障,确保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指导。省直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国家各部委的衔接,及时掌握并认真落实国家各部委相关部署和要求。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部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地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纵横联动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将《通知》确定的各项任务与我省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有机结合,一并推进落实。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对标国际市场竞争,引入国际先进做法、规则,大胆探索创新,敢于先行先试,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强化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落实。要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各地各部门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省政府(联系人及电话:李从坤028-8660531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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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川办函,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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