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7〕16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四川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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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四川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川办函〔2017〕16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建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研究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解决有关事项;听取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推进落实情况;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教育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扶贫移民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以及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达州市、凉山州人民政府,新津县、攀枝花市西区、合江县、什邡市、盐亭县、青川县、万源市、西昌市人民政府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秘书长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承担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推进试点工作的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由召集人委托的相关负责同志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省政府领导。
(二)各试点县(市、区)每月月底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试点情况报告。各专项小组牵头省直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试点工作检查指导,每季度末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试点工作推进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专项小组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联合工作组,赴各试点县(市、区)检查工作进度,召开评估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研究解决措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5日
四川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唐利民省政府秘书长
副召集人:罗治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刘向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澜涛教育厅机关党委书记
廖永康民政厅副厅长
王平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谭新亚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宋昌勇省质监局副局长
唐义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刘强华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胥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
谢瑞武成都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沈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曹俊杰泸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冯发贵德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颜超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少敏广元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向仕春达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冯斌凉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叶尚敏新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尚滟佳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周昌海合江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黄剑什邡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温兴成盐亭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茂青川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远新万源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潇西昌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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