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7〕10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8:31:5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川办函〔2017〕10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1日
四川省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
家政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为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业在稳增长、扩消费、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家政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政策引领、市场企业主体、龙头企业带动、省内外多层次覆盖、规范化标准化运作”的原则,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组织我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走向全国家政市场,促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着力提升家政服务企业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水平,建立健全开放多元、层次多样、规范有序的家政服务体系,推动我省家政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2017-2020年,家政服务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0%左右。每年培育10户左右家政服务行业示范企业。到2020年,全省共培育40户家政服务行业示范企业,1-3个全国知名家政服务企业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抓规划制定。制定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建立市场秩序,完善市场功能,强化保障措施,努力形成龙头企业带动、集群发展、规范有序的家政服务业发展新格局。(责任部门: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总工会)
(二)抓品牌建设。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向运作规范的员工制企业方向发展。实施龙头企业创建活动,发挥规模带动效应,推动家政服务由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全国知名家政服务企业品牌,打造省级公益家政服务品牌。(责任部门:省妇联、商务厅、科技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工商联)
(三)抓平台建设。推动市场主体经营平台与政府便民公益平台协调发展,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局面。以“双创”促发展,建立健全供需双方有效对接的“一站式”家政服务平台体系。(责任部门:商务厅、民政厅、科技厅、省妇联)
(四)抓社区服务。与“双创”活动相结合,支持众创空间和家政服务孵化器建设。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活动,与电商进社区、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逐步实现服务内容特色化、服务方式标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和服务对象均等化。(责任部门:科技厅、商务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
(五)抓网络建设。以城市为中心,农村为补充,企业为纽带,完善家政行业网络服务体系,形成网络化、网格化发展格局。通过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促进家政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部门: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
(六)抓服务品质。依托行业协会,优化家政服务业发展环境。以技能大赛、人才培训等为重点,不断提升家政服务业的服务品质。加强国家和省级标准宣传贯彻,完善家政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统一家政职业培训标准。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培养中高端家政从业人员。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定制式人才培养。支持在四川省内注册的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社会化培训、协会集中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和学校专业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训模式,提升家政从业者服务技能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需求。(责任部门:省妇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抓试点示范。建立“1+1”(一批供给基地+一个需求市场)家政服务示范区,培育龙头企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发展。选择一批贫困县作为劳务输出人员的稳定供给基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正规培训和专业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向企业推荐持证上岗,保质保量地满足市场需求;在成都市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家政人员需求市场,助推本地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做大做强,形成当地知名品牌。加强从业者培训,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家政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挂牌、上市、兼并、重组,加快规模化、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步伐,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打造全省家政服务标杆。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家政服务示范企业,形成多元化、多层次,满足不同消费市场需求的家政服务企业队伍。(责任部门:省妇联、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工作局、省总工会)
(八)抓战略合作。按照“扶持川内企业、打响四川龙头品牌”“借船出海”的思路,支持我省家政服务企业利用连锁经营和线上服务平台,扩大市场份额。通过与国内知名家政企业签订长期家政服务输出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家政服务人员稳定进入国内省外市场。借助省外知名家政服务平台,引入服务标准,增强服务供给,扩大就业,提升四川家政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责任部门:商务厅、省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九)抓安全管理。按管理有规范、服务有标准、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从业有保险、就业有证明的要求,规范和监督家政服务公司运营。各地要落实家政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家政从业人员统一注册登记,实现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全覆盖,确保家政从业人员来源背景清晰、持证上岗服务、就业轨迹可查。公安机关督促指导家政公司依法依规对家政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采集、保护和使用,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环境。(责任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妇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总工会、商务厅)。
(十)抓行业监管。商务、发展改革、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行业监管,搭建面向广大消费者、家政服务企业以及家政从业人员的诚信服务登记查询平台,推动家政诚信服务管理平台与公安人口系统的对接和联动查询,支持行业协会规范建立家政服务业黑名单制度。维护和保障家政从业人员的权益。加强行业统计监测,将全省家政企业中达到“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各地要建立与省级相匹配、具有本地特色的促进和监管体系。各级家政行业商协会要强化行业自律,从行业统计、行业发展报告、研究分析、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培训、搭建交流与促进消费平台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责任部门: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公安厅、省质监局、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统计局,各市〔州〕、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引领。适时出台政策性文件,支持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在“双创”管理、网络建设、标准制定、质量监管、职业教育、人才培训、平台搭建、规划统计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落实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障政策,按部门(单位)职能划分,在部门预算中列支费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扶持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责任部门:商务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省妇联、省总工会、省质监局)
(二)建立保障机制。建立全省促进家政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厅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金融工作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省工商联为成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厅,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部门间具体协调事宜。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