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7〕9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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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7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办函〔2017〕9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17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5日



2017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

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目标

重点抓好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科技孵化器、新型众创空间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科技服务业规模继续扩大,服务和支撑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争取全省科技服务业总产值超过37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一批科技服务业重点项目。加大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力度,力争突破一批技术瓶颈,促进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在科技服务产业广泛应用。选择一批科技服务业重点项目,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集中力量加以推进、分类指导、试点示范。鼓励我省科技服务业企业、机构积极申报、承担、参与国家科技服务业项目。(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培育发展一批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持续优化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调整更新重点培育企业、重点项目名单。培育扶持30家基础好、能力强的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推荐一批示范企业进入全省服务业“三百工程”2017年重点企业,打造一批我省科技服务业龙头、标杆企业,培育一批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壮大一批科技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10-20家,围绕培育企业成为创新转化主体,支持示范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建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5-10家。(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

(三)推动国家科技服务业试点建设。以高新区为重点,支持各市(州)围绕当地产业布局和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形成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推进财政部、科技部组织实施的科技服务业联盟试点、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联盟建设。重点支持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德阳高新区、泸州高新区建设科技服务业发展高地,力争成都建成千亿元级的科技服务业中心基地,绵阳、德阳等城市打造成百亿元级的科技服务业重要节点城市。积极推动国家固态酿造中心试点,建设涵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固态酿造企业的产学研用科技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自贡高新区、乐山高新区新增进入国家试点(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

(四)加快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全省工业园区普遍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省级众创空间建设,备案一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加快建设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争取2017年国、省级孵化载体达200家。支持一批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大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科技服务业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鼓励产业联盟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推进科技资源开放服务,促进建立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利益共得。(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省国防科工办、省知识产权局)

(五)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出资参股,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民间投资、地方政府和其他投资者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做大做强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行业子基金设立和项目直投工作,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推进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运行。(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省金融工作局)

(六)支持科技金融服务业发展。持续推广“盈创动力”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完善适合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特点的授信模式和审批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大力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信贷产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和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探索设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风险缓释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力度推进成都高新区、绵阳市国家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加快省级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开展“送金融走基层”活动与系列直接融资培训活动,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引导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到沪深交易所主板、深交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和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科技厅、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

(七)促进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打造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重要支撑的、具有我省特色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支持成都、绵阳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动漫游戏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文化旅游服务、四川特色文化开发、文化新媒体服务、文化产品智能制造与电子商务交易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和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八)大力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积极推动四川省检验检测产业联盟建设,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检验检测科技服务平台,增强检验检测科技服务业的协同发展能力。结合我省军民融合发展和质量强省战略需求,围绕我省产业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攻关一批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的关键技术,提升检验检测科技服务业整体技术优势。积极探索检验检测新型增值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产学研用联合服务机制,加强检验检测科技服务业服务体制机制建设。(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防科工办、中测院)

(九)落实科技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营改增”等各项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确保国家、省在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交易、科技人才等方面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财政厅、科技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十)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加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和清理入库工作,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业规模以下企业抽样调查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准确反映科技服务业发展成效。(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科技厅)

(十一)加快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建设。建成约2万平方米的西南中心物理载体,完善技术转移核心集聚区服务功能,开展常态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对接,带动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突破270亿元。(责任单位:科技厅)

(十二)积极支持全省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机构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完善各领域智慧应用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项目。加强智慧城市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推动智慧城市标准应用及试点示范。加强智慧城市相关关键技术研发力度,构建相关领域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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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川办函,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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