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7〕8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县域经济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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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7年县域经济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7〕8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17年县域经济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日
2017年县域经济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为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夯实多点多极支撑发展底部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发展稳定农户承包权、经营权股份化的家庭联产承包股权制。持续做好农村“两权”确权登记、制证颁证等相关工作,加快建立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立符合农业农村实际的交易机制。全面展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推广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模式。进一步深化林权和水利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厅、财政厅、农业厅、水利厅)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继续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重点,强化政策支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推广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经验,促进农业科技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聚集。强化政府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鼓励金融等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科技创新。支持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资金,实施农民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委、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林业厅、商务厅、科技厅)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落实营改增试点、资源税改革。督促指导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增长。规范财政收支运行,切实防范运行风险。(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四)加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县级信用联社改制为农商行,加快发展村镇银行。有序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加速发展,完善涉农保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工作。支持县域经济借助多层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抓好县域企业挂牌、上市和直接融资培育工作。(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委农工委、财政厅、农业厅、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
(五)深化“两扩两强”改革。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完善省、市、县三级运行机制。支持市县实施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深化“百镇建设行动”,大力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六)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抓紧培育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轨道交通、石墨烯等重点产业,推动电子信息、饮料食品、汽车、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集中突破。加快建设航空航天、军工电子、轨道交通、信息安全以及农产品加工、轻工纺织、机械装备等特色园区、示范基地和特色基地,创建国家大数据集聚发展区。实施工业强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工程,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物联网、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等试点示范。扩大产业开放与合作,深入推进“251行动计划”和国际产能合作“111”工程,有序承接东中部和中心城市产业转移。(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七)推进农业现代化。继续推进现代农林牧业重点县建设,抓好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打造500个粮油绿色高效示范区和3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快发展农业精深加工业,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建设。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生猪、果蔬、茶叶等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优化农业产品结构,做优做强川菜、川茶、川果、川药、川猪等“川字号”品牌,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创建一批农业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林业厅)
(八)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咨询、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居民生活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大力实施服务业“三百工程”,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强县。引导县域企业积极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加快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继续开展国家级、省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农工委、财政厅、科技厅)
(九)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以山地旅游和森林旅游产品打造为抓手,重点在民族地区等区域建设国家4A级(含)以上的特种旅游景区5个。以乡村类旅游A级景区和旅游扶贫景区建设为抓手,新建100个特色旅游景区。着力推进“旅游+”战略,强化民族村寨和古镇古村的保护与利用,打造“宜居、宜游”旅游小镇。继续深入实施《全省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建设。规划和启动藏区、彝区全域旅游建设,开展生态旅游扶贫千村万景行动,推进森林公园和森林人家建设,支持藏区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重点推进32个藏区县发展生态旅游经济。(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农工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十)完善县域路网。进一步完善县域对外通道布局,优化互联贯通公路网络,加快雅康等25个续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确保简蒲高速等5个项目(路段)建成通车,新增通车300公里以上;新开工成都至宜宾等高速公路项目,实现新开工600公里以上。继续实施好国道提档升级、大中修等专项工程,确保新改建1500公里、力争1800公里,完成大中修1500公里;加快农村公路改善提升、生命安全防护和渡改桥等民生工程建设,确保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公里、力争2万公里,建成渡改桥100座,建成路侧护栏6200公里。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力争每个市(州)创建1个示范县。(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十一)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设高标准农田387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50万亩。加快编制引大(大渡河)济岷(岷江)工程规划,全面启动长征渠引水、罐子坝水库及灌区工程规划,积极推进盐源龙塘水库、亭子口灌区等“172”重大工程及其他纳入全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凉山州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一期2处大型工程,加快建设毗河供水一期等69处大中型工程,全力推进紫坪铺水利枢纽等竣工项目验收工作。全年新增和恢复蓄引水能力1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面120万亩,力争完成投资260亿元以上。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责任单位:水利厅、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二)增强电力通信等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完成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和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以及2017年电力建设扶贫专项工作,大力改善县域用电条件。全面落实《四川省“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和四川省通信行业、互联网行业“十三五”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既有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持续推进“宽带乡村”、行政村通宽带、“视听乡村”等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四川省“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三期),实现“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全覆盖。做好国家第一批、第二批14个市(州)5670个行政村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继续扩大4G网络覆盖广度,逐步完善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镇及小城镇无线宽带网络。(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三)抓好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创业四川”行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和孵化载体、众创空间建设,大力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新兴产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对现有城镇化、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进行评估并加以完善。办好“双创活动周”等品牌活动,支持科技人员、青年大学生、草根能人到县域创新创业。积极承接省内外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力争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
(十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定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三免一补”,继续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等计划。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制定和发布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低限,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文化厅、民政厅)
五、大力推进脱贫攻坚
(十五)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实施“五个一批”脱贫计划,落实22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加快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推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模式。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完成33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扩大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范围,支持18个省定贫困县参照政策开展统筹整合。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实现全省121万农村建档立卡低保兜底对象兜底脱贫目标。认真落实教育卫生扶贫政策,解决计划脱贫户因病因学致贫问题。力争完成16个贫困县摘帽、3700个贫困村退出、105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十六)统筹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继续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制定全省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年度计划。持续深入实施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彝区“十大扶贫工程”及17条支持政策。持续推进秦巴山、乌蒙山片区扶贫攻坚,推动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综合改革试验。(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七)着力构建“大扶贫”格局。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机制,开展好对凉山188个极贫村的定点帮扶和彝区“一村一幼”建设。抓好全国“扶贫日”四川系列活动,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开展国际扶贫交流合作,实施世界银行第六期扶贫项目。(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六、统筹推进城乡建设
(十八)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建设。深化“百镇建设行动”,增强300个省级试点镇的承载能力,推动“产、城、人、文”融合,打造一批特色古镇小镇。强化城市治理,推动城乡规划和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智慧城市和绿色城镇建设。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配套改革,力争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12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5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4%以上。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十九)继续抓好“百万安居建设工程”。落实全省货币化安置工作指导意见,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60%,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5万套,发放租赁补贴8万户。制定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万户。(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
(二十)积极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大力推进新一轮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全面开展“四好村”创建活动。优先在贫困村整村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与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相结合,着力解决贫困户住房困难。统筹人口转移、产业发展、公共资源配置等因素,坚持城乡一体规划布局。继续推进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全年力争建设5000个幸福美丽新村。(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环境保护厅)
七、加强分类指导
(二十一)完善支持政策。针对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研究制定分类指导意见,落实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探索建立省内资源禀赋、产业类型相同的县域间的利益协调共享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工委、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
(二十二)开展试点示范。分别在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县域经济发展改革试点示范,鼓励支持试点示范县率先突破,引领带动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转型发展,整体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适时分片区、跨区域召开现场会,组织到各类区示范县参观学习,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工委、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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