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7〕6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推进产教联盟建设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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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推进产教联盟建设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7〕6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推进产教联盟建设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1日
关于推进产教联盟建设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为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职业教育方针,以培养大批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产教联盟,强化产学研用紧密合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职业教育贡献率和产业整体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推动协调发展。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营造良好政策和法治环境。加强区域内产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部门之间的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产教联盟发展工作。
坚持市场主导、实现合作共赢。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立足产业发展内在需求和合作各方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形成产教联盟机制,强化对联盟成员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实现各方合作共赢。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区域经济。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教育政策,符合职业院校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有利于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力促进我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
坚持试点先行、发挥示范引领。根据不同产业特点和需求,试点组建不同类型的产教联盟。按照试点一批、带动一片的要求,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和企业率先探索发展模式,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充分发挥试点联盟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广,推动形成长效、稳定的产学研结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围绕我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培育和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联盟。推动联盟内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师生培养、课程开发、技术研发等方面整体提升,依托联盟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专业化特色显著、产业链条完整、市场规模庞大的优势产业群,加快形成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新动力。
通过实施产教联盟建设,职业教育和企业行业融合程度明显提高;行业企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技术进步需求契合度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以产教联盟促进全面创新改革、精准脱贫成效明显;产教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格局初步建立。
二、联盟组成
产教联盟是指企业、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培养大批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在自愿的前提下形成的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组织。
(一)联盟成员。由企业、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作为成员的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应用型本科院校主体专业具有明显优势,且与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相符合,职业院校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处于省内、市(州)内前沿水平。其他组织机构也可成为联盟成员。
(二)联盟协议。联盟成员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明晰联盟成员单位的权责利关系和任务分工。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以及企业行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内容。联盟协议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三)组织形式。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一般由理事会和常设机构组成。根据需要,联盟执行机构可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四)主要工作。推进联盟内企业、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深度合作。共同参与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共同承担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共同开展技术与产品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共同参与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打造联盟品牌。
(五)经费来源。一般包括:项目经费,联盟成员自筹经费和缴纳的会费,对外开展人才培养、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收入提成及其他合法收入。制定相应的联盟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政府安排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合作发展平台,健全产教联盟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各自的资源优势,通过产业与专业、研发与教学、培养与就业相结合等方式,将企业、职业院校等联盟主体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紧密连接,共同构建产教联盟对接合作机制。建立联盟内开放型公共实训基地和产业技术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仪器、设备、信息等资源共享。建立教师校际交流与联合培养机制,落实教师到企业、科研机构锻炼制度,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建立企业员工培训机制。完善校企双向互聘专家机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技术类型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方面共同探索、联合推动,促进多方共同发展。
(二)密切对接产业需求,激发产教联盟内生动力。围绕“中国制造2025”、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天府新区、成渝经济区、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重大战略,推动职业院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深度融合。职业院校要围绕我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的发展要求,主动对接产业链、创新链需求,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核工业、文化创意、动漫设计等领域,积极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学科专业。创新学科专业发展模式,打破单一学科门类限制,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推动学科专业集群式发展。主动调整专业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夯实产教联盟支撑能力。鼓励企业依据自身条件选择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课程开发、专业建设等具体人才培养环节。将企业深度参与作为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新设专业的重要内容。企业要以技术革新为主要方向,与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课题研究、项目推进等方面加强合作,着力开展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为重点的“四技服务”。校企要协同攻关,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提升产业创新竞争力。
(四)实施职教精准扶贫,强化产教联盟成果转化。积极发挥联盟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合作优势,针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和产业特点,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增强贫困家庭的就业能力。支持引导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到联盟内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普通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学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及高职院校的比例。每年推荐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到联盟内企业就业。积极吸纳一批对口贫困县的相关学校、企业作为特邀成员加入联盟,在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技术升级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定点帮扶。
(五)扩大对外开放合作,提升产教联盟发展活力。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提高联盟统筹运用国内国外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合作。鼓励联盟内成员单位与国(境)外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全方位合作,建立同发达国家(地区)在职业教育、技术、产业领域的对话机制,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师资培训、科技创新,共建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产学研平台,促进职业教育与国际接轨。加快引进国际实质等效的认证体系、专业课程、教材和数字化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培养适应“走出去”战略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联盟内有条件的学校与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培养更多国际化实用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和具体推进产教联盟试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产教联盟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逐步建立专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等级与享受待遇政策挂钩的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在设备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认证、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联盟可持续发展。支持联盟中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贡献力强的学校和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根据试点工作进展和评估评价结果,对成效显著的联盟给予鼓励,促进联盟健康发展。
(三)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舆论引导,加强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尊重、重视技术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一批技术技能人才先进典型,激发职业技能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豪感,在全社会形成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把产教联盟试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联盟内有关单位的监督指导,建立项目建设跟踪督查制度、绩效评价机制,畅通进入与退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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