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7〕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粮食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8:39:17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6年度粮食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川办函〔2017〕3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16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引导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全面深化粮食绿色高产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全省全年粮食总产达到3483.5万吨,比2015年增加40.7万吨、增长1.18%,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按照《四川省粮食生产“丰收杯”奖励评选办法(试行)》,经严格考核评比,省政府决定授予凉山州、达州市人民政府和泸县等2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四川省粮食生产“丰收杯”。

获得“丰收杯”的市(州)、县(市、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进一步促进全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获得2016年度四川省粮食生产“丰收杯”单位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

获得2016年度四川省粮食生产

“丰收杯”单位名单



一、市(州)(2个)



凉山州人民政府、达州市人民政府。

二、县(市、区)(20个)

泸县人民政府、富顺县人民政府、仁寿县人民政府、中江县人民政府、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宜宾县人民政府、犍为县人民政府、蓬安县人民政府、三台县人民政府、旺苍县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兴文县人民政府、岳池县人民政府、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渠县人民政府、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金堂县人民政府、广汉市人民政府、隆昌县人民政府、崇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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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川办函,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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