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7〕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9:33:13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川办函〔2017〕24号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四川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川发改〔2017〕1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政府联系农业工作的分工副秘书长牵头的四川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四川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
 



附件


四川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四川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意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意见》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二)加强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三)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扶贫移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社、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农发行省分行、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联系农业工作的分工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邓长金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研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四川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严卫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范波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祝春秀农业厅厅长

成员:邓长金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省盐务局局长

洪流教育厅副厅长

景世刚科技厅副厅长

黎家远财政厅总会计师

田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朱明仓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文技军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李勇蔺水利厅副厅长

涂建华农业厅副厅长

包建华林业厅副厅长

杨春轩商务厅副厅长

陈加林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曾键省地税局副局长

沈健省工商局副局长

宋昌勇省质监局副局长

王善平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程永革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向伟益省供销社副主任

李铀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李国荣四川银监局副局长

孟强四川证监局副巡视员

杨立旺四川保监局副局长

向阳农发行省分行副行长

刘文龙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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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川办函,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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