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7〕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09 19:33:2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7〕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农办财〔2016〕10号)要求,为保障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顺利实施,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实施补助奖励政策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实施补助奖励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补助奖励政策的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协调落实实施补助奖励的配套政策;组织开展实施补助奖励政策的监督检查;指导州、县组织实施补助奖励政策;研究和解决

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铭晖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严卫东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祝春秀 农业厅厅长

黎家远 财政厅总会计师

成 员:邓长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甘映平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祝 钧 农业厅副厅长

王致富 省统计局副巡视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厅,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农业厅副厅长祝钧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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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川办函,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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