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口岸管〔2018〕57号《上海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有关情况通报》
上海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有关情况通报
沪口岸管〔2018〕57号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税〔2018〕122号)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市口岸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等单位共同梳理,形成《上海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单》所列收费项目,根据财税〔2018〕122号文件明确的范围,包括:海运与航空口岸的报关(报检)、货代、船代、物流、仓储、货物装卸等环节,相关部门和单位向进出口货物收取的各类费用;不包括:运费(含附加费)、运输(装载)工具使用及维护费用、通讯及信息传输费用,以及企业之间通过招投标、谈判商议等方式以相应服务形成的收费项目。
二、《清单》所列收费主体,按最终收费和提供服务的主体列明,不包括代收代支的单位。
三、《清单》所列收费项目的名称(含细目),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有关文件规定列明;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由经营服务单位自主定价,按目前市场通用的名称列明,对含义相同、名称相近的其他名称,视为同一收费项目,不再具体列举。
四、《清单》所列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服务内容,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有关文件规定列明;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由经营服务单位按照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公布,不在清单具体列明。
五、《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六、上海港务集团港口收费项目、机场货站收费项目价格表已公布。网址如下:
上海港务集团www.portshanghai.com.cn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www.pactl.com.cn
东方航空物流www.eal-ceair.com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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