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办发〔2018〕8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琼办发〔2018〕8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事项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让老百姓了解这些惠民政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为民办实事办实、把好事做好。
二、早动员、早部署。省直各责任部门要尽快确定项目任务分解计划及资金分解计划,在2月底前向有关市县下达项目任务计划和资金安排计划,并抄送省财政厅。各市县要根据资金安排计划,足额落实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县配套资金;各市县原则上要在3月份启动项目实施。
三、简化审批流程。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要参照《海南省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方案》(琼办发〔2016〕47号)的项目审批要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确保项目11月底前基本完成。
四、强化项目质量监管和责任追究。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紧盯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成。省政府办公厅要对为民办实事事项实施常态化督查,考核通报,并定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项目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对年终未完成任务的项目,相关市县、省直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媒体向全省人民作出说明。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事项
一、眼科疾病筛查治疗
2018-2019年,计划对全省所有市县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130万人进行屈光不正和眼病普筛,其中2018年计划普查60万人。然后,对普筛异常(疑似)患者分批进行鉴别诊断,做出专业确诊,再进行相应的干预与治疗。
2018年,眼科疾病筛查共需财政资金299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574万元,市县财政资金420万元。眼科疾病治疗费用按规定从城乡医疗保险中解决。(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
二、听力障碍患者康复救助
听力障碍患者康复救助项目覆盖我省户籍婴幼儿、儿童及青少年(年龄段:6个月-18岁)。2018年计划为120名听力损伤重度及极重度患者免费提供人工耳蜗及术后康复训练,为250名中度患者免费配置助听器。
2018年,共需财政资金2206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各市县政府)
三、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为我省78025名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特困老年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低保家庭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期1年。实施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有利于增加养老保障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018年,共需财政资金156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责任部门:省民政厅,各市县政府)
四、为重度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
2018年,为我省99169名一至二级持证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保险期一年。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提高一至二级持证残疾人抵御生产生活中遭受二次伤害及罹患重大疾病的抗风险能力,减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经济负担,改善和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
2018年,共需财政资金942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责任部门:省残联,各市县政府)
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2018年计划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每人全年增加收入180元,受益人口87.8万人。
2018年,共需财政资金1580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8913万元,市县财政资金6890万元。(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政府)
六、实施农民小额贷款贴息
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民小额贷款给予年贴息率不低于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贴息率不低于3%)的财政贴息。支持扩大对贫困户贴息的覆盖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金额在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各金融机构按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资金给予全额贴息;对金融机构发放给贫困户5年以内、执行基准利率的自建住房贷款,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每年给予全额贴息。2018年通过财政贴息撬动全省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35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15亿元。
2018年,共需财政资金2409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3885万元,市县财政资金10209万元。(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各市县政府)
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和培训计划
2018年,计划在海南师范大学招收本科层次的公办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180-200名,在琼台师范学院招收专科层次的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90-100名。实施省级示范性培训项目,计划培训人数为600人,其中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培训300人,琼台师范学院负责培训300人。对边远乡村及教学点小学教师2400人开展普及性培训。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拓展我省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进一步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乡村教师,有效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8年,共需财政资金1038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
八、偏远乡村小学教师公共厨房建设
白沙县、临高县、琼中县、保亭县、东方市、乐东县等六个市县偏远乡村小学建设公共厨房212所,其中新建公共厨房138所、改建厨房56所,购置冰箱、空调、电饭煲、电磁炉、煤气灶、储水箱、抽油烟机、餐桌、餐椅及消毒柜等厨房设施,为212所乡村小学2364名教师提供安全便利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2018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助资金2100万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有关市县政府)
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对76家老旧农贸市场的场内经营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改造升级,切实解决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改造后的农贸市场,活禽隔离销售,熟食封闭经营,有效避免食品二次污染,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整洁明亮,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2018年,共需财政资金1286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8423万元,市县财政资金4446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政府)
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018年计划在五指山、临高、保亭、白沙和琼中等五个国定贫困市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2处,促进农村居民的饮水状况改善,预计受益总人口5.9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0.42万人)。
2018年,共需财政资金56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6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450万元。(责任单位:省水务厅,有关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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