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办发〔2016〕69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办发〔2016〕69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
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精神,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和人民群众对政府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1.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当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多方参与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列席和旁听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2.推进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公益建设等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和民生举措、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事项,要主动公开任务目标、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后续举措等,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要在网络平台设立意见箱或相关专栏,听取公众对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要以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3.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做好省级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实行“阳光执法”。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着力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执行全过程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公开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拨付发放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海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海南省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4.推进服务公开。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政务“三个平台”,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和网管等新型政务模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各市县各部门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要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中介行业特别是涉企审批服务中介,全面公开设置依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省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实施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5.推进结果公开。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及时发布信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6.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结合各行业各系统工作特点,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7.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海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优先推进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进一步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挖掘利用。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
8.强化政策解读工作。要将政策解读放在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考虑和安排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当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当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其中市县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9.积极扩大公众参与。研究探索多层级、多领域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海南12345热线等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鼓励引导企业和研究机构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和手段,对政府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政策建议,提高公共管理水平。
10.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11.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把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灵活运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创造条件协调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方便。同时加强新媒体发布平台建设,逐步打造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平台,整合省直单位和各市县政府官微,打造海南微信矩阵,发挥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12.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强化各级政府机关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加快建设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支撑,多级联动的一站式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推动海南政务服务中心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3.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场所服务方式,形成网上办事平台和实体服务场所虚实结合、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推广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和网上监管等新型政务模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建立电子文件和证照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推行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服务模式。围绕教育、医疗、社保、户籍、养老、住房、交通运输、环保、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大力推进互联网便民应用服务开发,实现各类公共服务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深化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完善全省统一的网上公共支付平台,推动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收缴。
14.办好政府公报。高标准做好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和免费赠阅工作。规范政府公报发布的内容,将政府规章、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提高政府公报的出版时效,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广网络版政府公报,扩大公开范围。做好公报免费赠阅工作,将免费赠阅对象向企业、工厂、社区、乡村等基层倾斜。
15.抓好教育培训。各级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将全省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鼓励高等学校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
16.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体系,逐步实施主动公开量化考核。严格主动公开程序,报审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等意见,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主动公开信息清单,加强对其所属或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使相关单位主动公开其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历史信息公开,重点对1990年至2010年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提升我省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对需要或可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当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名政府领导分管,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分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省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市县政府办公室(厅)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有条件的应当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