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函〔2018〕38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
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设立海南省“城市双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琼建城〔2018〕299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的海南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简称“城市双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海南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
海南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方案(2018-2020年)》(琼建城〔2018〕271号),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经省政府同意,建立海南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简称“城市双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简称联席会议)。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城市双修”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省“城市双修”工作,协调和指导解决涉及“城市双修”工作的重要问题;研究、制订、完善“城市双修”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水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单位组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可邀请其他单位或专家参加。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相关会议的建议。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省政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琼建城〔2018〕27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做好本单位涉及“城市双修”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提出“城市双修”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指导各市县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海南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霍巨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召集人:陈孝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员:王惠平省财政厅厅长
程春满省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厅长
刘钊军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规划师
戚弘超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闯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孙善芳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周绪梅省林业局党组成员
沈仲韬省水务厅副厅长
周安伟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总规划师
谢焱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孙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陆敏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治平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古远新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杜建伟省卫生健康委副巡视员
孔令德省教育厅副厅长
许焕中省民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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