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函〔2018〕22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4 02:04:2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农业
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海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经七届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成立海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组 长:沈晓明(省政府省长)


副组长:王 路(省政府副省长)


刘平治(省政府副省长)


成 员:史贻云(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


倪 强(省政府秘书长)


种润之(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劲松(省政府副秘书长)


丁式江(省规划委主任)


王惠平(省财政厅厅长)


许 云(省农业厅厅长)


巴特尔(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丁 晖(海口市政府市长)


阿 东(三亚市政府市长)


朱洪武(儋州市政府市长)


符 平(琼海市政府市长)


王晓桥(文昌市政府市长)


李 锋(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实行例会制度,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史贻云(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


副主任:赵庆慧(省科技厅副厅长)


莫正群(省农业厅副厅长)


成 员:刘钊军(省规划委总规划师)


杨传喜(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开成(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文 斌(海口市政府副市长)


何世刚(三亚市政府副市长)


赵江泽(儋州市政府副市长)


程江洪(琼海市政府副市长)


邓海闻(文昌市政府副市长)


陈显明(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由其继任者自动接续。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议农高区的发展规划、运行机制、实施方案、重大项目落地等事项。


2.审议农高区的用地、资金、人才等支持措施,研究布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事项,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交办事宜。


2.编制农高区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研究提出运行机制方案、推动重大项目落地等事项。


3.研究制定农高区用地、资金、人才等支持措施。


4.具体实施新引进项目的把关、评估、审核等工作。


5.加强与科技部等国家部委沟通协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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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海南省, 琼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