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8〕5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4 02:08:5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海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制度性安排,是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要求,为加强“两区”划定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确保我省顺利完成“两区”划定和建设任务,经省政府同意,建立海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 :刘平治 省政府副省长


副召集人:李劲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许 云 省农业厅厅长


成 员:戚弘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正恩 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洪日南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石清理 省民政厅副厅长


吴开成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保锋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任松长 省水务厅总工程师


周亚东 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周诗铜 省统计局副局长


岳建利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刘玉峰 省档案局副局长


张志坚 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云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抽调组成。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二、成员单位分工


(一)省农业厅。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沟通各部门工作动态和进展,协调推动各部门有关事项;牵头推进“两区”划定工作,负责编制省级“两区”划定工作经费预算,监督经费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二)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最新年度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与省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三)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提出“两区”划定计划。


(四)省财政厅。负责省级“两区”划定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经费拨付以及资金使用监管。


(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通过省“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指导专业队伍进行“两区”划定地块测绘,协助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省“两区”划定“一张图”,并会同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档案局开展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工作。


(六)省民政厅。负责提供地名数据库。


(七)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提供“十三五”期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八)省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九)省档案局。负责指导“两区”划定相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其他成员单位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期限


联席会议的工作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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