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8〕2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工作方案
海南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海南省属重点高校,2007年入选国家“211工程”大学建设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学校现有海甸、儋州和城西三个校区,占地面积5160多亩,教职工3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37000余人,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培育学科)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含1个培育基地)2个。从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来看,海南大学都是我省高等教育的龙头。长期以来,海南大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进入新时期,办好海南大学显得更加重要。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学校一级学科博士点达到15个左右,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以作物学为核心的热带农业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行列,8-10个学科进入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排名前50%。到2035年,结构合理的学科体系基本建成,一级学科博士点达到25-30个,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3-5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3个,有6-10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行列,热带农林、热带海洋、国际旅游、法学等领域若干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显著增强,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吸引力显著增强,更多的海南优秀考生报考该校,学校整体实力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到2050年,以作物学为核心的热带农业等2-3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一批对海南地方经济服务贡献度高的智库形成,学校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具有热带农业、热带海洋、国际旅游等领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和中国热带最美校园。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科专业综合实力不强,特色不够鲜明。对接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不够突出,缺乏较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近3年海南高考生源文理科前500名报考海南大学人数不足6人,2017年学校研究生推免计划465人中报考本校仅有10多人,无论是本科还是研究生教育,学校特色学科专业对海南本土优质生源的吸引力还很不够。
(二)高层次人才严重不足。海南大学目前尚无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仅有1人、“国家杰青”仅有2人、“国家千人”仅有3人,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严重缺乏,特别是缺乏大师级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三)优质特色资源相对分散,未能有效整合。海南建省晚,基础差,特色资源不多,作为我省高水平大学应有效吸纳和整合优质特色资源。如热带农业资源方面,应聚集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南繁基地等资源,共同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特色发展。
(四)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不足。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三大奖标志性重大科研成果尚未取得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深入参与地方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尚未建立,缺乏科研成果服务地方发展的有效机制,近三年来获得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项目仅1项。建立省级以上高水平智库较少,为省委、省政府提供重大决策咨询的能力不足。
(五)学校治理内生动力和办学活力严重不足。学校发展受相关制度制约较大,办学自主权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人员总量管理、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绩效管理、经费拨款、项目审批等关键性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学校主动承接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力度不够,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薪酬激励机制、资源分配及共享机制、学校管理体制等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改革创新不够,尚未形成充分激发教职工活力的体制机制。
三、主要任务及举措
(一)做好“部省合建”海南大学工作。推动落实《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省合建”海南大学的协议》,对海南大学的建设发展予以指导支持,在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考核评价、国际交流合作、评奖表彰、会议交流、文件发送、工作部署等方面与教育部直属高校同等对待,推动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海南大学)
(二)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落实中组部、教育部《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和好干部标准,依照“部省合建”协议,积极主动与教育部沟通,整合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全省优秀干部资源,选优配强海南大学党委书记、校长,以及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三)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以建设国家“作物学”一流学科为引领,加强热带农林、热带海洋、国际旅游等特色学科建设。重点建设热带农林学院,把“热带农业”一流学科群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学科。在儋州市那大镇宝岛新村西边(两院权属用地范围内)规划1000亩地用于支持海南大学建设热带林木种质资源圃(库),在1-2个林场或自然保护区建立林学科研试验站。围绕“热带、海洋、旅游、特区”办学特色,构建完善的学科专业体系。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数量以及研究生培养规模上给予重点倾斜。完善“本科-硕士-博士”一体化人才培养格局,形成满足我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儋州市政府、海南大学)
(四)深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含培育基地)研究人员在项目申报上给予重点支持。争取将“热带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成为热带作物国家重点实验室。省海洋与渔业厅与海南大学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海南大学建设海洋科研示范基地,用于支撑南海海洋资源利用相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给予土地、资金和政策支持,争取将海南大学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国家大学科技园。支持聚集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南繁基地等优质资源,形成合力,共促学校热带农业学科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口市政府)
(五)整合优质资源,加强高端智库建设。建立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南海研究院的联合机制,重点建设海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将其建设成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智库的典范。将现有的校级社科平台“更路簿研究中心”和“中国现代经济研究所”升格为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责任单位:省社科联、省教育厅、省旅游委、省海洋与渔业厅)
(六)深化高校“放管服”改革。推进海南大学体制机制改革和综合改革,给予更大的办学自主权。鼓励海南大学先行先试,尽快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以教育部直属高校办学标准和保障水平为基准,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可以做的事或享有的政策,原则上允许海南大学先行或享有。(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
(七)创新高层次人才“引培”机制。从省级层面支持学校创新制定引人用人政策,刚性和柔性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国家千人计划”等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尤其是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力争到2020年,实现引进以院士为代表的国家级高端人才新突破。(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八)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实施“优秀学者杰出教授”“优秀学者特聘教授”“优秀学者青年骨干”等3个层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选派国内国外研修骨干教师不少于100名,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创新能力强,与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相适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影响力的人才队伍。(责任单位:海南大学)
(九)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研究制定海南大学人员总量管理办法,核定人员总量并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对海南大学加大倾斜力度,对海南大学聘用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所需的绩效工资总量,以及从科研项目资金(含项目承担单位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中列支的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实行单列管理,单独核定,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一)优化引才环境,完善用人管理。进一步落实用人自主权。海南大学按照公开招聘、信息公开等相关政策规定,自主确定公开招聘方案和发布公开招聘公告,自主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备案。为高层次人才开设直通车,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全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推行教育职员制改革,同步调整薪资结构。(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
(十二)依法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岗位。在核定的内设党政管理机构限额内自主设置和调整内设机构,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在核定的人员和岗位总量内,编制使用和岗位设置实行备案管理。对符合国家和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家、海南大学设定的5个层次人才,在无相应岗位空缺的情况,可通过申请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在核定的中层及以下管理岗位职数范围内自主调整和安排干部任职岗位类型(党政管理岗、业务管理岗等)。(责任单位: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
(十三)加大财政拨款支持力度,扩大资金管理自主权。逐步提高海南大学生均拨款和人员经费补助水平,结合学费收费标准、物价变动、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生均公用经费和空编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对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学校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教学科研条件改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并在“双一流”建设经费的使用上给予充分自主权。支持海南大学在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
(十四)改革科研体制,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强领军人才培养,产出一流科研成果。对标国家级人才的评选标准,对进入梯队的人才和团队在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社科联)
(十五)加强国际合作办学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观澜湖校区建设,把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国际旅游学院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旅游学科高端人才聚集地、智库平台和人才培养高地。推进我省与美国亚利桑那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为开展全方位合作搭建平台。支持海南大学依托博鳌亚洲论坛、世界海南乡团联谊大会等搭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学的交流合作平台。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东南亚国家为主,建设一批国别区域研究中心;重点与东南亚国家高校联合办学,使海南大学成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外事侨务办、海口市政府)
(十六)加快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大力引进优质教学资源,推进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及校际交流在内的各种联合办学项目,争取新增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3-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托优势学科和优质教育资源,与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国际联合实验室,设立和参与国际学术合作组织;每年引进100人次外籍教师或专家学者来校授课;每年派出教师出国(境)研修100人。积极扩大留学生规模,争取5年后在校留学生规模达到3000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外事侨务办)
(十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美丽校园建设。支持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儋州校区、观澜湖校区新建设规划的实施,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把“海南大学重大工程项目及美丽校园建设五年计划”列入省政府重点项目库,在规划调整、资金投入、项目审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按照批复的三个校区建设规划,力争通过5年的持续投入建设,将海南大学建设成为具有浓郁热带风情的中国最美校园。(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口市政府、儋州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工作的领导。省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责任单位:省科教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海南大学办学,并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相关工作。要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并将本部门的相关资源配置向海南大学倾斜。(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海南大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为导向,认真分析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形成建设方案,深入推进学校改革创新,破除制约学校发展的内部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校上下积极参与,主动对接承担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海南大学)
(四)营造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共识。作为省第七次党代会关于“支持海南大学转型升级、争创‘双一流’,促进国际合作办学”的落实行为,加快推进聚全省之力支持海南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和市县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指示精神,形成共识,努力营造共同建设好海南大学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引导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更加注重出成果与出人才的双重效益。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引入专门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课程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跟踪指导机制,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及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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