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8〕1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4 02:23:39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第一个春节黄金周,是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发表重要讲话5周年,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加大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旅游购物、旅游潜水和演艺,“黑社”“黑导”“黑车”“黑船”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旅游合同综合治理,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出台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未载明游览、娱乐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未载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旅行社指定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组织开展购物市场综合治理,对涉嫌商业贿赂、支撑零负团费扰乱我省旅游市场秩序的旅游购物店,责令其停业整顿,全面清理整顿我省旅游购物市场,切断支撑零负团费的源头和消除威胁旅游市场平稳有序的隐患。


(三)组织开展旅游潜水、旅游演艺市场综合治理,对涉嫌商业贿赂、支撑零负团费的潜水点和演艺点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开展旅游市场“黑社”“黑车”“黑导”“黑船”综合治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经营上述“四黑”的团伙和个人。


二、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工作责任


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琼府办〔2016〕205号),进一步明确各市县和相关部门责任。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以上四项措施。此次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由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成立四个工作组开展旅游市场四个方面的综合治理:省旅游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治理;省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购物专项治理;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潜水、旅游演艺市场专项治理;省公安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黑社”“黑车”“黑导”“黑船”专项治理。四个工作组要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指导、督办市县政府及其对口行业部门落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四项措施。


各市县政府对当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负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县的旅游合同、旅游购物、旅游潜水和演艺、“四黑”等四项综合治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本市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维护来之不易的海南旅游市场良好形象。


三、严格监督,确保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省政府督查室、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次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督查范围,每月落实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省政府。四个工作组所负责的整治事项出现问题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各市县旅游市场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市县政府责任。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和督查内容,对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彻底以及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的,以及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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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海南省, 琼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