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7〕19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2018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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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2018年 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2017—2018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9日



 


 


海南省2017—2018年
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决策部署,组织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高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7-2018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农水〔2017〕83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兴水惠民决策部署及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总要求,以水网规划为统筹,以增加农田灌溉面积为主要目标,以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增加资金投入,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构建大中小微协调配套、蓄引提灌排功能完备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主要指标


2017—2018年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总投资比上年度有较大增长,投放机械台班、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指标较上年稳定增长。


(一)资金投入。计划完成总投资54.91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中央投资18.33亿元,省级投资14.83亿元,市县投资21.69亿元,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0.06亿元。


(二)投工投劳。计划投入劳动工日1300万个。


(三)投放机械。计划投入机械158万台班。


(四)完成工程量。计划完成土石方2516万立方米,修复水毁工程1198处,清淤维修沟渠2.448万公里,新增防渗渠道1200公里,新建加固堤防41.7公里,疏浚河道78公里,除险加固水库287宗(其中建设小型水库防浪墙264宗),新建整治塘坝204处,新建维修小型泵站83处,新建村镇供水工程282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5平方公里。


(五)综合效益。力争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3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0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8.5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1.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5.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6.6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48.15万人。


各市县、各单位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任务指标见附件。


三、实施重点


(一)修复水毁灾损水利设施。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利时机,倒排工期,节点控制,抓紧修复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特别是水库、堤防、农田灌排设施和其他小型水源工程,为春播春种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提供保障。


(二)抓好面上水利工程维修清淤。要把面上工程维修清淤当作冬修的一项最重要任务来抓,将所有灌排渠道维修清淤任务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委会,落实到自然村和农户。要落实好冬修水利群众投工投劳登记制度,创新宣传发动组织工作机制,真正把宣传发动工作做细做实,广泛发动农民投工投劳,对面上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维修清淤,恢复工程原貌,确证灌排工程畅通,确保工程安全效益。


(三)加快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红岭灌区和南渡江引水工程两大在建重点工程建设,确保2017年底完成年度中央水利投资计划90%以上。尽快完成红岭灌区田间工程施工准备,力争冬修期间开工建设。继续跟踪抓好迈湾、天角潭两大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完成审批,为早日开工建设奠定基础。


(四)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要突出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实施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解决好群众的饮水问题。海口、东方、临高、澄迈、昌江、屯昌、琼中、白沙、保亭和五指山10个市县要着力抓好2017年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73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确保2017年底前100%完成建设任务。


(五)全力抓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把节水优先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办落实,切实抓好今年安排的琼中、乐东、东方、昌江、澄迈、五指山6个市县4.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建设,确保2017年底前100%完成建设任务。


(六)大力推进农田灌排工程建设。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推进农田灌排工程建设,集中精力解决农田灌溉排涝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今年安排的松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加潭水库中型灌区骨干工程配套建设项目和临高、东方、屯昌、白沙、保亭5个市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琼中、保亭、白沙、五指山4个贫困县小山塘工程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年度中央水利投资计划的80%,冬修期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陵水黎族自治县2015年度南繁基地水利设施项目必须在2017年底前100%完成。


(七)加强灾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要按照《海南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抓好今年安排的灾后2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264座小型水库防浪(护)墙建设,2017年底前要完成80%以上,冬修期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基本消除小型病险水库安全隐患,提高水库防洪能力。


(八)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完成市县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开展儋州、文昌、东方、澄迈、陵水、定安、屯昌7个市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启动实施三亚市东岸湿地公园-三亚东河连通工程、屯昌县城区生态水系连通工程2个河湖水系连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海口、琼海、万宁、东方4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市县16个项目区和临高、定安、屯昌、昌江、五指山等9个面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推进儋州、澄迈、临高、东方、昌江、屯昌6个市县11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11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上述项目均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年度中央水利投资计划80%以上,冬修期间全面完成。


(九)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抓好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定安、屯昌、澄迈、乐东9个市县和农垦14个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各市县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合小农水等项目实施,力争2017年完成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四、保障措施


2017—2018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间为2017年11月—2018年4月,历时半年。各市县政府要牢牢把握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县政府要按照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管并重、协调推进、讲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完善本市县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要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实施重点和保障措施,要全面涵盖上述九类实施重点,按照省里对水利项目推进的进度要求,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进一步落实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牵头负责、部门分工协作联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问责问效的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岗位、环节和步骤,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责任体系。全省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务、国土资源、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与配合,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要指导做好预算,落实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财审进度,缩短财审周期;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计划安排、项目审批、招标核准,确保项目能及早招标和开工建设;水务部门要全力以赴,精心组织,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各级政务中心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优先安排,缩短招标周期;国土资源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抓好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三)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全省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创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田水利建设。全面落实好从土地出让受益金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要建立中央、地方和农户投资投劳相结合的有效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的支持力度,同时,要利用好有关政策,合理有效地整合各种涉农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资金整合整体效益。


(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审批权限下放后项目建设管理中出现的衔接问题,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强政府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加强对施工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同时,要提前谋划,做好2018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力争冬修期间开工建设2018年度项目。


(五)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要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做到每一条渠道、每一宗工程都有人管护,切实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六)强化督导检查考核。加快健全涉水法规、技术标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依法督导与考核,要加大专项检查、督导督办、审计、稽查、动态信息公开通报等力度,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抓好问题的整改,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和任务完成,确保实现“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目标。


(七)加强舆论引导作用。要狠抓《农田水利条例》的宣传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各市县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营造群众积极参与冬修水利的氛围,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同时,也要依靠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不作为的作风进行鞭策。


附件:海南省2017—2018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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