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7〕16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 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
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保障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为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教育,增强我省中小学生应对溺水、交通、台风、火灾、地震等安全问题的避险逃生能力,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全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的基地建设、经费投入、课时安排保障机制,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在小学期间和初中期间各至少接受1次安全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减少意外伤害。
二、主要工作和任务分工
(一)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制度。
1.建立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制度。将溺水、交通、台风、火灾、地震等安全事故的应急避险自救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综合实践课程中安排安全应急综合演练课时,小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接受1次初级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初中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接受1次中级安全应急综合演练。
2.落实常态化的应急疏散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各市县政府要指导属地学校根据自身性质、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教职工和学生人数、校园内建(构)筑物类型和数量等实际情况,每学期至少在校开展1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建立常态化的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省教育厅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二)建设省级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基地。
1.建设目标和选址:为满足全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的需求,2018年底前,在我省东南西北中各选址建设1个省级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先期共建设5个基地。其中,优先在我省已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的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利用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的已有场地和基建进行建设,作为北部、东部、西部基地,在三亚市、五指山市建设南部、中部基地。除上述五个基地之外,其他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建设基地。
2.建设原则:一是资源共享原则,基地建设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市县现有的人防基地、消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交通便利的闲置中小学校等场地;基地建成后,在满足中小学生演练需求的基础上,应向社会开放。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原则,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要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公益基金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争取多渠道投入,委托非政府组织管理运营。三是突出特色原则,基地的功能和应急演练项目设计要紧扣海南台风多、汛期长等气候地域特点,紧扣我省中小学生常见的溺水、交通等安全问题;同时,鼓励借鉴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模式,做出特色。
3.规模功能:基地建设规模应在1000平方米左右,综合运用实景模拟、虚拟现实、声光电等手段为中小学生提供直观体验和演练条件,针对我省热带气候和中小学生常见安全隐患及应急自救能力,涵盖防溺水,交通安全,防风、防汛、防雷雨天气,人民防空,消防安全,地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含毒品、危化品),生命救护,社会安全(含防欺凌、防性侵、防暴恐、信息安全等)演练等基本功能。
4.建设运营:基地建设运营由所在地市县政府负责,省财政予以支持和奖补,通过财政资金、公益资金等多种方式投入建设;基地建成后,所在地市县政府可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非政府组织进行运营管理,市县政府应通过无偿提供基地场所、给予建设奖补、给予生均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5.人员配备:基地应配备专业的青少年安全应急演练讲解、培训等工作人员,有关人员由运营方负责配备。
(省教育厅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三)建立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的经费保障机制。
1.省级基地建设经费:已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的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三个基地,建成并经市县和省级评估合格后,省财政对每个基地给予100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以及教育事业发展;南部三亚市、中部五指山市两个基地建设由省财政参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给予每个3000万元资金支持。
2.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生均补贴:为保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开展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由各市县政府将基地门票、学习耗材、往返交通费等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省财政根据各市县每年实际参加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按照人均1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资金,由市县政府统筹用于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以及教育事业发展。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及基地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省级层面由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编办、发改、财政、文体、卫计、公安、交警、国土、交通、水务、三防、食药监、安监、人防、地震、消防、综治、应急等相关部门,建立中小学生安全应急演练及基地建设管理的协调机制,由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通过派驻专业教师、组织基地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基地配置和完善演练项目内容等方式提供专业指导,推进各市县落实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及基地建设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体系,落实本市县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及基地建设职责。
(二)建立管理机制。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及基地建设、运行的管理,落实有关经费、场地、运行等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省教育厅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基地的管理评估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各市县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及基地建设运行的指导。
(三)加大督查力度。中小学生安全应急演练及基地建设是我省保障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减少未成年学生意外伤害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全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不折不扣落实有关工作,切实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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