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函〔2017〕13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市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市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函〔2017〕13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1〕119号)要求,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于2017年2月15日至3月1日对全省19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度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主要成效
(一)防震减灾保障措施不断完善,防震减灾责任全面落实。
各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防震减灾各项保障措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澄迈县、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市县综合考核体系实施考核,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责任制。除陵水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外,其他17个市县政府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开展督查督办,确保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除海口市、琼海市、万宁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尚未落实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外,其他13个市县均制定实施“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稳步推进。三亚、澄迈等14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依法开展抗震设防要求执法检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三亚市、海口市、澄迈县获全国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评比先进单位,海口市、三亚市建成国家地震安全综合示范社区,全省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加强。各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机构、队伍不断巩固,落实防震减灾经费保障有力,促进了我省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二)防震减灾事业融合发展,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1.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不断增强。各市县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地震监测台站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不断推进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充实地震群测群防队伍,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澄迈县积极推进桥头地震台建设,琼海市嘉积地震台数字化水位观测资料获全国评比第三名,有力推进了地震监测水平提高,我省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
2.震灾预防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加强震灾预防能力建设,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全省各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发文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高1档进行抗震设防,确保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三亚、澄迈、临高等市县开展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二是积极开展抗震农居建设宣传培训,白沙黎族自治县结合乡村特色民居建设编制抗震设计图集,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结合危房改造项目积极推广抗震农居建设。三是地震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除文昌市、三沙市、白沙黎族自治县、屯昌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外,全省14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建成16个省级地震安全综合示范社区;除三沙市外,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建成25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四是各市县地震、宣传、教育、民政、科技等部门充分利用科技活动月、“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宣传时机,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定安县利用电影下乡开展100场防震减灾宣传活动,万宁市结合扶贫夜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进百村活动,澄迈县、文昌市编印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册开展宣传,海口、澄迈、东方、保亭、儋州等市县开展“平安中国”防灾宣导系列公益活动,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高。
3.地震应急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县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地震应急管理。洋浦经济开发区将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建设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三亚市获全国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质量考核获评先进集体,昌江、三亚等12个市县开展了地震应急综合演练,三亚市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二是加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容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演练力度,积极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海口市、澄迈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琼海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按国家标准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防震减灾主体责任不明确,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屯昌、乐东、琼海、琼中、临高、定安等6市县未按有关要求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屯昌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陵水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未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三沙市地震工作机构建设不完善,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二)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不规范。乐东、保亭、琼中等市县未真正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乐东、澄迈等市县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未完全落实;乐东、琼中等市县未使用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平台进行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乐东、保亭、五指山等市县未开展抗震设防要求执法检查或执法检查不规范。
(三)地震安全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推进缓慢。文昌、白沙、屯昌、琼中等市县未创建省级地震安全综合示范社区。
(四)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流于形式。万宁、临高、陵水、保亭、屯昌、琼中、乐东等市县未开展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洋浦经济开发区和三沙市未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东方、儋州、洋浦经济开发区、陵水、保亭、琼中、乐东等市县未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演练;文昌、白沙、五指山、保亭等市县未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演练;陵水、屯昌、琼中等市县未开展志愿者队伍培训与应急演练。
三、市县政府考核得分结果
经考核计分,三亚等9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海南省2016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文昌等10个市县政府为海南省2016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合格单位。
(一)先进单位(10个,按考核得分排名,下同)
三亚市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民政府,澄迈县人民政府,东方市人民政府,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定安县人民政府,琼海市人民政府,儋州市人民政府,万宁市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合格单位(10个)
文昌市人民政府,临高县人民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屯昌县人民政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沙市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政府防震减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展地震行政执法检查,真正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加强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升,继续开展地震安全综合示范市县、示范乡镇(社区)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与宏观异常观测,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与抗震农居建设培训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应急演练,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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