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7〕6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01-14 12:11:09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琼府办〔2017〕6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二五”以来,我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深入推进休闲农业、循环农业发展,鼓励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全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6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00.18亿元,比上年增长4.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43 元,同比增长9.1%,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但我省农业发展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完善、布局不合理、资源利用率低、产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进一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我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各次全会以及省委六届各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农业作为农村奔小康、特色城镇化及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基础产业,以制度、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村活力显著增强,产业体系和产业链条趋于完整,生产经营方式明显改善,科技水平明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备、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有较大发展。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突破 1100 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品牌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突破4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休闲农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达1.6万元。


二、主要任务及推进措施


(一)做强做优现代农业。


1.进一步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业单位面积产出率。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农业品牌,打造区域性主导产业体系。大力调减低效作物种植面积,做精做优冬季瓜菜产业,推广100个以上瓜菜新品种,冬季瓜菜种植面积稳定在 300万亩左右,提升冬季瓜菜综合生产能力;做大做强热带水果、热带花卉、木本油料等热带特色产业,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支持南药研究和南药基地建设,力争到 2020 年,亩均收益 5000 元以上的特色产业形成规模。因地制宜调整畜牧养殖结构,发展环保型高效畜牧业,扩大文昌鸡、本地黑猪等特色品种和牛、羊、禽蛋等自给不足品种的养殖规模,积极发展奶牛产业,填补产业空白。(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等)


2.以外海捕捞、近海养殖、水产种苗为重点,推动渔业转型升级。转变水产养殖方式,实施水产生态养殖和设施养殖,推进池塘标准化和环保改造,大力发展深水网箱养殖,推动水产养殖由近岸港湾向近海及远海拓展。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加大儋州白马井中心渔港、琼海潭门中心渔港、东方八所中心渔港、万宁港北一级渔港、昌江海尾一级渔港等渔港整治力度,建设完善三亚崖州中心渔港、临高新盈中心渔港、乐东岭头一级渔港并投入使用,重点推进文昌铺前中心渔港、乐东莺歌海、昌江昌化渔港建设,对港北、新村等渔港进行产业配套延伸发展。建设渔船渔民避险中心。积极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以港兴区,建设美丽渔村。(牵头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等)


3.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立体复合循环生产,发展果林地套种套养、农田立体种养、水域立体养殖、庭院立体种养等,重点利用海南丰富的林地资源、水域资源发展林下生态循环经济、网箱养殖等。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程,基本实现大面积田洋废弃物回收网点全覆盖;实施节水农业工程,推广节水品种和喷滴灌、水肥一体化、循环水养殖、深耕深松等节水技术;实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程,探索香蕉枯萎病、槟榔黄化病、柑橘黄龙病、罗非鱼链球菌病、对虾细菌性和病毒性病害等防控技术,力争到 2020 年重大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科技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盘活农垦经济。在农垦重点发展天然橡胶、热带水果、热带作物、草畜养殖、南繁育制种等,进一步优化天然橡胶布局,适度稳妥调整橡胶产业,着力建设 200万亩优质天然橡胶核心胶园,打造高标准国家天然橡胶基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支持农垦建设芒果、荔枝、柚橙等热带水果产业基地,槟榔、胡椒、油茶、益智等南药热带作物产业基地,热带牧草和牛羊养殖等草畜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单位:省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推进农业一产向二三产业自然延伸。


1.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农户间合作经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加强相互交流与联合,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发展。允许农民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合作社的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培养出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省级示范社,使其率先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搭建新型经营主体金融保险服务平台,惠农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力争到“十三五”末带动全省50%以上的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省农业厅牵头负责)


2.加快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多种经营性模式。鼓励支持股份合作型模式,即建立企业和农户之间在土地、技术、劳动力入股分红等方面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双方权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关系。农民能够凭借股份获得更加可靠的利润收入,以及企业收益的二次分配,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主体之间的深度融合;鼓励支持技术服务资本型模式,即企业按照“公司+科研院所+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由企业出资建设相关农业基础设施后将其无偿提供给周边农户经营管理,并提供合格的农产品原料给农户种植,企业和农户签订保底价协议回收产品,由企业统一加工、销售;支持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模式,即以农业优势资源为基础,以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为主体,围绕农业相关联产业发展,将种植业、畜牧水产养殖业及相应加工业连接在一起,形成以种养加紧密协作、循环发展的生产经营方式,最大限度地打开了种养业增值空间。(省农业厅牵头负责)


3.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在全省研究探索开展“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即为全省乡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自由择业的每个家庭免费培养一名产业工人,重点在特色农业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方面开展培训,使新增劳动力掌握1~2项就业技能和致富本领,实现“培养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方”。积极支持外出返乡农民就地开设特色农产品超市、平价店、网店等,培育一批现代职业农民,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增收链。


1.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引导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土地入股、劳务用工等形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在企业与农民合作中合理保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牵头负责)


2.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以热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为重点,培育一批骨干加工企业和知名品牌。发展热带特色果蔬、作物加工业,鼓励采取措施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链纵向及横向合作,带动资源、技术、市场需求的整合,逐步形成加工集群。以优势水产品基地为依托,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进出口贸易和渔业来料加工产业。完善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参与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力争 80%以上农产品实现初加工和预冷处理,力争到“十三五”末新建5万吨农产品田头预冷库,使全省预冷库总容量达到40万吨。(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邮政管理局、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高起点编制“十三五”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到2020年,高标准建设100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市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推进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建设,力争建成具有热带特色及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热带农业示范区、热带农业休闲旅游体验区、农垦改革试验区、热带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制定完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动态监测和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将示范基地、示范园打造成农业经济升级样板区。


加快推进南繁基地建设。落实《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 年)》,划定 26.8 万亩南繁保护区,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予以重点保护,保证南繁用地需求。高标准建设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区,改造标准化农田,对南繁保护区设施用地进行逐一甄别和分类处理,规范用地管理,完善科研、生产、生活等服务配套设施。以南繁基地为平台,打造南繁种业现代服务体系,建设南繁公共研发平台,建设育繁推一体化的国家种业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示范基地。筹办海南南繁科研成果交易会,力争把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打造成为面向“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级种子展示交易中心。(牵头单位:省农业厅、三亚市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水务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推进农旅结合,打造生态农业与休闲旅游发展新业态。


1.大力发展农家乐。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开发乡村旅游,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村民谋取更过的利益。进一步完善农家乐、农家院发展优惠办法,依托良好生态环境,用好丰富农业资源,借助特色民俗文化,把“家园”和“田园”相结合,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特色景观农业和精品休闲农业,打造一批星级农家乐,建设一批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研究探索成立乡村农家乐合作社和乡村旅游协会,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将农产品转变为旅游商品、将部分农村转变为旅游景(区)点、将部分农民转变为旅游从业者,以旅游开发带动农家乐发展和农产品销售,市县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旅游委;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2.全力打造休闲生态旅游。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工艺、休闲垂钓、海上捕捞体验等,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多元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型业态。对畜牧场和农业生产基地进行景区化改造,按国家A级景区标准建设,将旅游、休闲、度假、文化体验等活动引入大型农业体验,建设集育苗、养殖、休闲度假和生态观光为一体、具有农业文化体验性质的观光农牧业示范园。大力开展海钓和休闲渔业,结合渔港改造,将餐饮美食、海钓、近海观光、渔民生活体验融入渔业风情小镇建设,打造一批休闲渔村,通过农旅结合方式,使渔民不离土、不离乡,进入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工作。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市县“多规合一”统筹安排。(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旅游委、省海洋与渔业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3.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将互联网技术贯穿农业生产、服务监管、市场销售全过程,用信息技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以规模化、标准化基地为重点,推广物联网技术,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立完善产品可追溯、质量可控制、环境可监测的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农业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整合农村土地、农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建设农业信息化和农业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落实农业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任务,完成海南休闲农业电商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积极引进国内电商龙头企业布局海南农村市场,打造海南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大力推行农产品“订单式生产”,鼓励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培育壮大电商队伍,力争“十三五”末农产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200亿元。(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4.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市区、县城、特色产业小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谋篇布局,重点建设海口罗牛山、定安塔岭、琼中湾岭等重点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屯昌农产品加工基地,加快建设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以“多规合一”为契机,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推进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创新模式的基本思路,适当调整财政投资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财政盘活收回农业项目沉淀资金安排要向特色高效农业项目倾斜。调整财政投入方式,改变财政直补模式,通过设立担保基金、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农业厅)


(二)加大农业用地用海保障力度。加大农业用地保障力度。规范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合理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和规模。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贯彻农业部等11部门下发的《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精神,落实休闲农业用地、财税、融资等政策,促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鼓励畜牧、种植、林业循环发展,鼓励利用撂荒的非基本农田以及尚未造林的规划林地,发展农牧、林牧结合的高效经济。对确需在规划林地上新建规模化养殖设施的项目,应依法按程序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规范水产养殖用地、用海管理,市县编制出台本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与省和市县总体规划相衔接,明确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开发规模,指导产业规范发展。优先支持深水网箱养殖和碳汇渔业项目用海,保障其陆域配套服务建设用地。(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旅游委)


(三)切实解决农业环保问题。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等法律法规,落实畜牧、水产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且符合我省实际的养殖废水排放、畜禽粪污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产品屠宰等地方标准,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做好竣工环保验收。开展面源污染技术攻关,控制农业种植业面源污染,推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深入实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程,探索政府补贴、市场化运营的回收利用机制,推广易回收农膜和全降解农膜,逐步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四)落实地方责任。全省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全省各级政府负责)


(五)强化部门协作。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探索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将进展情况报送省牵头部门,牵头部门汇总后报告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53544.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南省, 琼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