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7〕5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7-2018年)的通知
琼府办〔2017〕5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
海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2017-2018年)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9号)精神,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力度为动力,以加快补齐物流发展软硬件短板为抓手,以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和物流技术推广应用为支撑,以强化物流管理和支持政策为保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推动物流业跨界深度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具有国际旅游岛特色的新模式、新业态,构建完善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高社会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二)基本原则。
改革体制、扩大开放。深化物流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破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物流行业开放力度,建立国际化物流市场体系。
抓住关键、举力突破。找准全省物流发展薄弱环节,多部门、多层面聚集资源形成合力,强补短板,夯实行业发展基础,提高社会物流供给力。
创新模式、推广新技术。引导物流企业经营模式创新、经营业态创新、服务流程再造。鼓励推广先进物流技术和现代技术装备的应用,提升全省物流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
产业融合、全面提升。创立推动物流跨行业深度融合发展市场机制,推动供应链管理和产业价值链的形成,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物流业降本增效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建立适应国际旅游岛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物流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增强。初步建成以港口深水泊位、铁路运输、专用货运机场为主体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以海口、洋浦核心物流枢纽和三亚、东方八所、琼中湾岭次枢纽等二级物流节点、城乡物流配送末端构成的三级物流设施网络体系,初步形成面向两个市场的城乡配送物流服务体系。
——物流企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互联网+高效物流”、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能力明显增强,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物流供应链管理技术应用取得进展,培育1-2个物流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物流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高。港口装卸工艺明显改进,装卸效率显著提高;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无车承运人、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运输组织方式加快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物流装备技术水平以及物流标准化、集装化水平显著提升。
——物流行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物流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物流高效运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扶持物流行业发展的财政、土地等政策支持体系更加完善。行业诚信、安全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社会物流整体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由2015年的17.1%下降到2018年16%以下,工业企业物流费用率(物流费用与销售总额之比)由2015年的9.6%降至8.1%左右,批发零售企业物流费用率由8.8%降至7.2%左右。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更加开放的国际化物流市场秩序。
1.深化综合运输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建立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等统一协调机构,统筹全省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管理工作,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国家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政策和规定,尽快完善各种运输方式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统筹和衔接,充分发挥综合运输在物流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配合单位:省民航办、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018年底以前完成)
2.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具有国际旅游岛经济发展特色的港口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按照大战略、大视野、大规划、大举措推进港口建设,高品质、高品位建设临港产业以及港城一体化的要求,以现代化、智能化的港口发展理念,加快修编全省港口发展战略规划,明确界定“四方五港”功能定位,科学配置全省港口资源。积极引进大型港口和航运企业参与港口资源整合,推进我省港口发展与世界航运服务体系接轨,为服务“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奠定基础。(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东方市、澄迈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017年12月底以前完成)
3.深化物流领域市场开放度。
(1)加快推进铁路货运改革。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企业、航运企业、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等开展合资合作,延伸铁路运输服务。大力支持西环铁路货运场站按照综合物流基地要求进行建设,为社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鼓励铁路企业开行外省-海南货运班列和“门到门”“点对点”大宗货物运输等快捷货运产品,不断挖掘铁路货运资源,逐步提高进出岛铁路货运比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推动航空货运向综合服务商转型。改革空港地面货运服务模式,适当开放机场货运代理市场,引进国内外大型货运代理机构开展有序竞争。大力推进航空物流“门到门”运输,创造安全便捷、开放有序的航空货运市场秩序。鼓励航空货运企业兼并重组社会物流企业,增强高端物流市场服务能力。鼓励公路、铁路、民航部门和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开展一体化物流运作。(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航办;配合单位:海航集团,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控。研究制定海口-三亚货运车辆行驶西线高速公路、进出岛货运车经海口绕城公路汇集和分流的有效管控措施,提高全省货运车辆通行效率。统筹安排港口、铁路货站、机场集疏运货运车辆通行管控,实行分时段、错峰通行制度。整治大型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乱停、乱放等扰乱交通秩序行为。(牵头单位: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海口市、三亚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以前完成)
做好海口市、三亚市城市配送车辆需求量调查,提出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绿色低碳、24小时服务等城市配送车辆配置方案。研究出台海口、三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车辆标志标识和无障碍通行等管控规定。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确保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便利。(牵头单位:海口市、三亚市政府;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017年底前完成)
整治道路货运站(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无证无照经营和超限、超载配货,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者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改善物流经营环境。加大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公路超限治理处罚标准,加强执法监督,减少执法自由裁量权。(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建立高效便捷通关机制。加快互联网电子通关系统建设,促进海关、检验检疫、公安、交通运输、商贸、海事、口岸、航运公司、货主、货运代理等部门、企业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全省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口、洋浦、东方八所、三亚南山港、文昌清澜港和海口美兰、三亚凤凰、琼海博鳌空港以及海口综合保税区、洋浦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的快速通关设施,推进“一站式”全省大通关,逐步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构建高效、便捷的口岸通关体系。(牵头单位:省海防与口岸办;配合单位: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海南海事局,相关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017年底前完成)
6.大力发展流通新模式。依托洋浦保税港区政策优势,充分利用洋浦原油、成品油和液化天然气(LNG)保税库资源,进一步整合周边地区油气资源,打造洋浦国际能源期货交割地,推动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大做强。整合和利用油气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和优势,推进供应链管理,有效提升油气行业竞争能力,推动油气产业集群发展。(牵头单位: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推动港口、码头、航空多品种货物类别指定口岸建设,满足本岛出入境货物消费需求。(牵头单位: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海关、省海防与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充分利用天然橡胶保税资源,打造国际橡胶现货交易中心和跨境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保税、现货、期货橡胶、白糖以及钢材仓储设施体系,利用现有商贸渠道,拓宽业务范围,做大做强国际贸易保税切割、现货切割、期货切割等业务,创新发展商贸流通产业。(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配合单位: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海防与口岸办,海口市政府,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农垦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7.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机制。继续完善海南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实现与道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输等部门和物流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物流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公共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航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降低税费,扶持物流业持续发展。
1.进一步落实营改增相关政策。鼓励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增值税税率导向,依法剥离低税率业务,实行独立财务核算。引导物流企业进一步创新商业模式,适应国家增值税税务环境变化,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成本核算,进一步完善上下游增值税发票手续,确保进项税额得到充分抵扣。积极协助总部设在海南、在国内有分支机构进行跨地区经营的物流企业,按照国家增值税汇总缴纳有关规定申请纳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加强协调,确保无车承运人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落到实处,妥善解决进项抵扣、额度监管等问题,防范税收风险。(牵头单位:省国税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完善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柴油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政策,引导货运企业购置新型货运车辆入户海南,推进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适应我省鲜活农产品等大宗货物运输的发展需要。(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进一步规范集装箱拖卡运输管理,妥善解决长期以来部分拖卡无牌无证的运输经营现象。坚决纠正交通运政、稽征路政和公安交通公路执法以罚代管等不正之风,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规范企业物流收费管理。进一步落实港口、铁路、航空等运输企业明码标价制度,经营企业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收费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牵头单位:省物价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加快建立高效顺畅的基础设施网络。
1.突破交通基础设施新瓶颈。依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建设的契机,加快推进以海口、洋浦为双核的面向东南亚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的港口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适应世界航运主流船型发展需要的集装箱泊位,推进我省港口融入世界港口服务网络体系。加强与东盟国家海运通道建设,建立和完善与东盟港口合作机制,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和信息互联互通,打造海南-东盟国际物流走廊。(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海口市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加强琼州海峡陆岛大通道建设。加快琼州海峡新海汽车轮渡码头工程建设,完善客货服务设施和配套服务,2018年6月以前停止秀英港滚装轮渡营运;加快秀英港外贸集装箱业务向马村港迁移,实现马村港与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区港联动;积极做好粤海铁路轮渡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铁路运输效率,加快推动港航一体化发展,为建设琼州海峡经济带奠定基础。(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海口市政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积极做好三亚国家门户机场、新建儋州民用专用机场以及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建设,推进海口美兰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中心建设,加快布局覆盖东盟国家的航空运输网络,搭建海南与东盟国家重点城市之间空中通道,打造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和国际快递枢纽分拨中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民航办,海口市、三亚市政府,海航集团、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美兰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加快补缺物流基础设施短板。鼓励物流园区和大型物流企业充分利用产业基金或者银行贷款、股权交易、发行债券、股票上市或挂牌、增资扩股等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马村港三期、新海港二期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海南省“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方案》确定的五大物流枢纽、6个省级物流园区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民航办、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充分利用市、县调整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的契机,做好全省布局规划的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保障土地供给和用地指标。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落实降低物流用地成本政策,参照工业用地地价水平进行修正。支持物流项目申列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物流企业,可在1年内分期缴清,首次缴纳不低于50%。(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完善支撑物流高效运行的设施和标准体系。
1.加快推进物流业集聚发展。研究制定引导物流企业入驻物流园区的政策措施,推动物流企业向物流发展经济带集聚,促进商贸物流、物流服务、城乡配送等规模化经营和集群发展。(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017年12月底完成)
2.加强物流标准化和新技术装备应用。
(1)大力推进物流标准的应用。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物流行业中的推广和应用。加大力度监督落实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的执行,引导物流企业购置国家认定的物流车辆型号和配送车辆型号,鼓励购置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车型车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经检测性能不符合车辆行驶安全的旧车。大力推广托盘(1.2米×1米)、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鼓励企业建立区域性、全国性托盘循环共用系统,在快速消费品、农产品、药品等领域开展试点,支持开展托盘租赁、维修等延伸服务。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促进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协同发展,构建体系完备、高效协调的新型物流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推进先进港口技术设备应用。引进先进装卸设备,改进港口装卸工艺,提高港口装卸效率,减少船舶在港时间,大力提高港口设施利用率,缓解港口压港压船现象。加快数字化港口建设,推进港口管理对象和过程的数字化,促进政府部门、港口、船舶、货主等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港口物流服务能力,打造智慧港口。鼓励港口创新发展物流服务新业态,提高货物送达率。(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海事局,海口市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国投裕廊洋浦港口有限公司、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快琼州海峡陆岛通道信息化、数据化管理进程,推进不停车收费系统(ETC)以及自动过磅、自动安检系统的应用,促进轮渡管理“定船舶、定航线、定班期、定时间、定码头”的“五定”新常态,实施出岛车辆车位预订制,优化班船资源配置,提高轮渡效率。(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海南海事局,海口市政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2018年底以前完成)
3.积极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探索建立无车承运模式、许可准入、运营监管、税收征管、诚信考核等管理制度,结合我省物流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培育为国际物流服务、港航物流服务、“互联网+物流”、全省物流共同配送服务等多种模式无车承运人。鼓励发展为无车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实体运输企业,创新发展无车承运人模式,引导公路货运物流行业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实现车辆和货源资源整合,降低车辆空驶率,提高道路货运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大力推进甩挂运输的发展。统筹全省甩挂运输站场布局规划,鼓励传统货运站向甩挂运输站场转型,为甩挂运输提供必要的装卸、搬运、理货、中转等服务。培育1-2家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甩挂运输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甩挂运输联盟,提高道路运输管理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海口市政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国投裕廊洋浦港口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加快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设马村港、洋浦港、八所港、新海滚装轮渡港区、粤海铁路南港和海口美兰、三亚凤凰等国际机场多式联运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铁路、公路集疏运设施,形成与能力相匹配的集疏运通道。大力推进马村港与西线高速公路大型疏港立交桥、洋浦第二条疏港公路、海口粤海大道高架桥建设,加快建设马村港、洋浦港疏港专用铁路,构建完善的快速、顺畅、高效的集疏运体系。积极发展干支直达的船舶运输组织方式,实现货物中转无缝衔接。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发挥铁路、水运干线运输优势。抓好多式联运、集装箱铁水联运等示范工程。(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海口市政府,洋浦管委会,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依托全省布局规划建设的物流枢纽(园区)以及物流中心,加快城市配送节点建设,建立和完善海口、三亚城市配送体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海口市、三亚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支持粤海铁海口南港物流中心、东方货运站、三亚货运站等货场转型发展为城市配送中心。(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海口市、三亚市、东方市政府,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鼓励发展以智能快件箱为主体的城市末端配送点建设。积极探讨建立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共享性、集约化、智能化城市共同配送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7.建设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加快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培育大型市场主体,依托现有的农村通达工程、农村客运站、农村班线车和村村通车工程,整合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和邮政企业、供销合作社资源,开展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消除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建立协作共享的互联互通机制。
1.推动平台互联互通。强化交通物流平台与铁路、航运、航空等大型运输企业和物流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国家提出的“一单一码、电子认证、绿色通行”。加快中国-东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公安等部门及港口、铁路、航空、邮政快递企业以及物流企业联网合作机制。建立与物流园区、公路港、物流中心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机制。推广发展平台运力交易系统,创立线上线下运力交易机制,为供需双方提供一站式的运输服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民航办,海航集团、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完善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信用海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海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加强物流行业与公安、商务、工商、海关、质检、税务、银行、保险、安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并通过“信用海南”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市场监管机制。(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口海关、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安监局、银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推动物流业与产业融合发展。
1.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无缝衔接。加快建设西环货运铁路引入马村、东方八所、洋浦港和海口美兰、三亚凤凰、儋州机场和大型物流园区集疏运工程。积极推进粤海铁路与国家铁路网互联互通,充分发挥铁路运量大、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和作用。加快推进综合运输无缝服务,重点推进交通物流捆绑式服务、一站式托运、一单制运输、单一费率,提升物流组织化水平。加快全省多式联运平台建设,完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实现物流资源协同共享,物流信息互联互通。(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粤海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国投裕廊洋浦港口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推动物流业与工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工业内部物流向第三方或者供应链管理的发展。鼓励物流企业根据全省新型工业布局,开展个性化物流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推动物流业与热带农(渔)业融合发展。鼓励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企业、热带农业基地合作,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流通品牌化管理。大力发展热带农业供应链管理和冷链运输。推广应用新型液体冷冻保鲜技术,提升鱼肉类冷链运输质量。统筹热带农产品出岛和农产品、日用消费品进岛货源和车源,推进进出岛平衡运输管理,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省农业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推进物流业与商贸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流通”信息化技术,依托云计算、大数据,整合全省日用消费品资源,推进全省规模化采购,大力降低流通成本。(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推进交通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城市快递共同配送。依托城乡班线车、公交车和村村通班车资源,利用行政村小商店、农家店等,建设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实现农村快递物流全覆盖。鼓励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和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设立快递收寄、电商服务等基本功能,消除快递服务盲区。(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要及时把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并纳入现代物流重大工程进行调度,加强横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鼓励物流企业围绕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城乡配送、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等方面,开展降本增效试点。从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支持业绩突出、行业影响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作为物流降本增效试点示范项目,重点给予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导向和示范作用。(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完善物流投资融资机制。
大力支持社会物流企业融资发展,建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合伙人企业、个体企业一视同仁金融服务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基金,投资重点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物流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三板上市、主板上市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大力支持物流企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做大企业规模。创新发展物流金融,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集团。(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物流公共平台建设、行业咨询、运行监测、标准制订与宣传推广、职业培训、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与高校合作建设热带农产品冷链物流研究中心,加强校企合作,推广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进一步提升物流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交通物流协会、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每年底向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上报全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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